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西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雪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2014年2 月28 日,本公司收购了关联方山东银座久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和东营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该收购股权的行为视同在最初合并日发生。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关于设立青岛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在青岛设立子公司,名称为青岛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等。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山东安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在济南设立子公司,名称为山东安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
3、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奥体金融中心第二项目部签署了《奥体金融中心BC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书》,约定由山东省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奥体金融中心BC栋项目,建设规模:110000平方米,收取代建费2260万元。
4、房地产销售情况
公司开发项目土地总面积约580.96万平方米,公司开发的房产以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额16.61亿元,按区域划分的销售及结算情况如下:
(1)山东省内:计划总投资623亿元,总建筑面积1028.73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销售面积18.7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57.09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428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结算面积12.57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结算面积283.28万平方米。其中:
①济南地区:计划总投资112.25亿元,总建筑面积218.1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销售面积1.42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126.75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结算面积0.15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结算面积86.05万平方米。
②青岛地区:计划总投资286.92亿元,总建筑面积363.28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销售面积13.7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5.12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123.31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结算面积1.1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结算面积78.88万平方米。
③临沂地区:计划总投资135.6亿元,总建筑面积267.75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销售面积2.93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6.87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126.31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结算面积11.07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结算面积91.66万平方米。
④泰安地区:计划总投资19.43亿元,总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8.2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5.38万平方米,累计结算面积5.38万平方米。
⑤济宁地区:计划总投资22亿元,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25.59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结算面积0.25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结算面积17.11万平方米。
⑥菏泽地区:计划总投资40亿元,总建筑面积85.3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销售面积0.6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6.9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10.5万平方米。
⑦东营地区:计划总投资6.8亿元,总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销售面积0.05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10.15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结算面积4.2万平方米。
(2)山东省外:计划总投资213.49亿元,总建筑面积322.84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销售面积2.13万平方米,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累计销售面积45.95万平方米,2014年第三季度结算面积16.21万平方米,累计结算面积39.53万平方米。
各项目公司所持权益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
5、房地产出租情况
公司开发的房产以销售为主,目前出租的物业均为相关物业出售之前的临时性出租。报告期内确认的租金收入为533.36万元,确认收入的出租房产面积约5.23万平方米,商业每平方米租金1-4元∕天;幼儿园每平方米租金0.17-0.19元∕天。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按照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规定,公司向职工提供的离职后福利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设定受益计划的规范范畴。因公司需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大量的数据测算,目前尚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但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数据调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内控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并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相关应用指南等自规定的日期起开始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西亮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置业 编号:临2014-034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西亮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全票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具体事项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35号)。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置业 编号:临2014-035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后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其他相关规定等。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上述基本准则及八项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其他会计政策仍采用财政部未变更的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离职福利中的设定受益计划进行追溯调整。由于职工薪酬中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测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有关离职后福利计划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2014年三季报暂时无法披露,但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调整数据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公司会切实、规范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内控要求,密切联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平稳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规定的日期起开始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志勇、姜国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上网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