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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余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本期期末余额22,491,424.51元,比年初减少40,906,129.50元。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期原材料采购预付款,本期采购入库后预付款转销。

      2、短期借款本期期末余额79,982,500.00元,比年初减少120,017,500.00元。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到期的银行短期借款2亿元,同时增加银行短期借款79,982,500.00元。

      3、预收款项本期期末余额18,649,792.88元,比年初减少14,209,974.81元,原因为上期收到的客户预付货款,本期产品发出后转销。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余额为零,比年初减少3.8亿元。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3.8亿元。

      5、长期借款本期期末余额3亿元,比年初增加3亿元。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的“出口卖方信贷”银行长期借款。

      6、本期营业收入1,088,660,165.4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1,908,770.97元,减少35.22%。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3年11月份将汽车电机从上市公司剥离,上期合并汽车电机业务收入367,233,667.93元,剔除汽车电机业务的影响,营业收入下降17.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主要稀土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与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公司钕铁硼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同比下降。

      7、本期营业成本759,945,230.0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7,122,223.04元,减少35.44%。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合并汽车电机业务成本304,237,303.56元,剔除汽车电机业务的影响,营业成本下降12.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钕铁硼产品所用的主要稀土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

      8、本期销售费用15,663,289.2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985,915.10元,减少65.69%。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合并汽车电机业务销售费用8,906,712.09元,剔除汽车电机业务的影响,销售费用下降57.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专利费等相关销售费用下降;(2)运输费用同比下降。

      9、本期管理费用150,621,581.5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011,136.07元。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合并汽车电机业务管理费用58,085,362.61元,剔除汽车电机业务的影响,管理费用下降6.76%。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公司持有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57,300,000.00元和宁波谦石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500,000.00元的股权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的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只是合并报中非流动资产科目间的变动,没有实质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4—01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经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经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三、经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庆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讨论和审查人选,聘任杨庆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简历附后。

      杨庆忠先生:男,196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12月进入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宁波韵升机电研究所设计室主任、宁波韵升电机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经理、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磁组件事业部总经理、宁波韵升高科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强磁事业部总经理、宁波韵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VCM产品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4—01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经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经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