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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思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家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瑞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69%,主要系贸易业务收入下降及钢材产品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对营业收入的影响大于钢材产品销量上升对营业收入的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88%,主要系贸易业务成本下降及主要原燃料采购价格同比下降对营业成本的影响大于钢材产品销量上升对营业成本的影响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43.32%,主要系钢材产品销量上升及采用“一票制”结算方式(出厂价加运费)的钢材产品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81.93%,主要系去年同期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32.55%,主要系报告期末持有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4.19%,主要系公司减持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同比下降所致;

      (7)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89.43%,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贬值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72.84%,主要系收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碳减排量交易收入及其他政府补助资金所致;

      (9)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665万元,主要系产品销售毛利同比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06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1,1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1,125万元,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上升所致。

      3.1.2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89.35%,主要系票据保证金增加及用于质押借款的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3.95%,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收款的信用证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4.50%,主要系公司调整大宗原燃料的采购结算方式,预付款比例下降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75.61%,主要系报告期转让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所致;

      (5)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2.2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89.37%,主要系转型发展结构调整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37.15%,主要系公司较多地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0.51%,主要系按期支付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利息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80.97%,主要系按期归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5.21%,主要系部分外委劳务费及运输费尚未结算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93.07%,主要系公司与江苏大峘集团有限公司及南京钢铁集团江苏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南京鑫峘投资有限公司所致。

      3.1.3现金流构成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95%,主要系经营性应付项目净增加额及经营性应得现金同比上升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20,931.75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同比下降,及转让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收到现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18,773.11万元,主要系净融资规模同比下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在其他方面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ST南钢 编号:临2014—032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南债暂停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下午13:30在公司71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思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在其他方面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ST南钢 编号:临2014—033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南债暂停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71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庆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文件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