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杨泽柱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水元先生及公司财务总部主管熊雷鸣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12位董事均行使了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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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于2014年7月9日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后的最新股本为4,742,467,678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表计算本报告期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4,742,467,678股,计算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4,742,467,678股;
②2013年年末净资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注:①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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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应以负数填写;
③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予以扣除。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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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由于本公司属于证券业金融企业,持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本公司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在非经常性损益表中列示。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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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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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2014年8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毕,其发行及兑付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5月23日、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和《公司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2014年8月6日,公司完成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总额20亿元人民币,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日、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2014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和《关于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共20亿元。
2、2014年7月1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1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公司获批A类A级券商。
3、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于2014年7月9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371,233,839股增至4,742,467,678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742,467,678.00元。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于2014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公告》。
4、2014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1号),核准公司设立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2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其组建工作。
5、2014年10月10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169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4月26日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5月16日刊登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9月13日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10月11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工会收到“粤财信托·长江证券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清算后信托财产现金人民币344,636,293.2元,由公司工会设立长江证券员工激励基金,用于激励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干部和优秀员工。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7、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了2亿元净资本担保,用于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展业务需要时提供现金支持,担保期限为自上海证监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2014年1月10日,上海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4]5号),该项担保已经正式生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亿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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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表按期末账面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②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其中,股票投资只填列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部分;
③其他证券投资是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④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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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表填列的其他上市公司指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含融出证券)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②报告期损益和报告期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是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影响。
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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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填列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含融出证券)中核算的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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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要求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企业会计准则。
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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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对珠海市粤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东北轻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对照新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公司将满足新修订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员工激励基金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增加至13家;报告期内增加的结构化主体均于2014年成立,无需对比较期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对照新准则,公司对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额支付的职工薪酬予以折现,并根据要求对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1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08.56万元,调增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8万元。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4-050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