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全体董事均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调整公司柜台交易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创新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柜台业务规模,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的相关业务规模和风险限额范围内,确定公司柜台交易业务总规模在年度董事会确定的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合计额范围内(即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净资本的80%),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具体规模。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全体监事均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年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日期
2014年7月1日。
(二)变更原因
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以上七项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内容及影响
(一)职工薪酬相关会计政策
1、变更内容
对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将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额支付的职工薪酬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并根据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2、对公司影响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计算的影响数为:
(1)股东权益:调增2013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38.98万元,其中,分别调增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3.90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7.28万元;调增201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08.56万元,其中,分别调增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10.86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75.98万元;调增2014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08.56万元,其中,分别调增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10.86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75.98万元。
(2)净利润:调增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8万元;对201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
(二)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政策
1、变更内容
对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将满足“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根据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2、对公司影响
公司将满足“控制”定义的“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员工激励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两个结构化主体分别成立于2014年2月和9月,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2014年度以前期间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计算的2014年1-6月影响数为:2014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调整数为零,其中,分别调减资本公积、调增未分配利润38.87万元;调增201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7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政策
1、变更内容
对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根据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2、对公司影响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计算的影响数为:仅在资产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之间进行金额调整,对2013年度、201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执行上述七项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企业会计准则。
针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
高培勇 汤谷良 何德旭 龙翼飞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