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才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林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劲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追溯调减期初长期股权投资11,085,750.17元, 追溯调增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085,750.17元。
2、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等由原列报资本公积科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减期初资本公积314,125.96元,调增期初其他综合收益314,125.96元。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2)修改财务报表的列报。在财务报告中根据修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说明进行补充和披露,并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和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未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内容详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影响:
■
■
母公司报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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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等由原列报资本公积科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减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314,125.96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314,125.96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执行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独立意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学忠: 张国庆: 宋建波: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