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4-05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56)。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4-05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马勇等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56)。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