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4—06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其中董事袁明先生、钟廉先生、欧阳建国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独立董事潘玲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请参见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4-07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请参见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