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裴大文先生、张付有先生、杨玉生先生因另有公务分别委托董事杜波先生、涂兴子先生、张建国先生代为出席表决;董事陈寒秋先生因健康原因委托董事白国周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安景文先生因公务出国、李忠华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独立董事王兆丰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独立董事陈栋强先生代为出席表决。
1.3 公司负责人刘银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启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军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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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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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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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数减少3,239,899,387.23元,降幅73.28%,主要原因是货款回收票据减少以及票据贴现、到期解付、背书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681,938,825.32元,增幅325.71%,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场疲软,销售未回款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12,386,301.37元,增幅43.55%,主要原因是预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516,589,353.40元,增幅47.04%,主要原因是库存煤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减少1,099,303.00元,降幅39.54%,主要原因是正常摊销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035,000,000.00元,增幅290.71%,主要原因是货款回收减少,融资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340,461,243.78元,增幅172.74%,主要原因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2,070,875,035.65元,降幅44.73%,主要原因是支付前欠设备及工程款所致。
(9)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242,609,040.90元,降幅59.91%,主要原因是原因煤炭市场疲软,客户见票结算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66,048,518.40元,增幅31.20%,主要原因是跨月支付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及劳务费等所致。
(11)专项储备期末较期初增加454,765,814.57元,增幅1172.67%,主要原因是提取专项储备增加而未使用所致。
3.1.2 利润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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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620,202,987.78元,减幅11.52%,主要原因是商品煤销量减少,售价下降所致。
(2)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与上年同期比减少43,325,138.43元,减幅16.55%,主要原因是商品煤销量减少,售价下降,增值税减少导致计提的附加减少所致。
(3)本期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78,000,472.06元,减幅12.47%,主要原因是研发支出和大修费减少所致。
(4)本期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比增加90,938,339.11元,增幅89.18%,主要原因是计提债券利息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5)本期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5,072,984.50元,减幅1201.47%,主要原因是重组小煤矿解散清算所致。
(6)本期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1,875,896.73元,减幅65.92%,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本期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5,904,675.51元,减幅72.5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付小煤矿关闭补偿款所致。
(8)本期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比减少686,361,079.20元,减幅76.68%,主要原因是商品煤销量减少,售价下降所致。
(9)本期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23,490,710.61元,减幅57.16%,主要原因是商品煤销量减少,售价下降,利润减少所致。
(10)本期研发支出与上年同期比减少82,714,713.30元,减幅26.1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处在研发阶段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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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比增加1,293,533,144.80元,增幅54.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值税及所得税等税费支出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比增加395,127,360.02元,增幅68.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对集团财务公司进行投资,本年度无此类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比减少2,637,263,276.78元,减幅63.4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发行公司债券,本年度无此类收入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4年7月11日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1,164,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共计200,699,023.47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分红实施公告》。
2012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的议案》。经过近两年的建设,2014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平煤股份天宏选煤厂的议案》,该项目已基本建成,目前处于试生产状态。天宏选煤厂设计入洗原煤能力为500万吨/年,投资概算56,770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时作出的需长期履行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承诺,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无重大变化。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2014年半年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经与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沟通,认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名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银志
日期 2014-10-25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