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仕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仕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未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幅度的项目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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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幅度的项目及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中有较大变动幅度的项目及原因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参股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3月3日,公司收到大丰市金融办下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以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的投标小组获得筹建大丰市第四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格;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办下发的《关于同意筹建大丰市沿海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苏金融办复[2014]165号),同意筹建大丰市沿海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营业场所设在大丰市西团镇,筹建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经2014年6月17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位于厂区内西北角的工业房地产和部分设备等实物作价出资1,500万元,与株式会社IHI机械系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4年9月18日在盐城市大丰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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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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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文明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4-030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朱文明、向建华、徐仕俊、王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河田一喜、郜翀、成志明、周友梅、朱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32)刊载于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刊载于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4-031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4年10月2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朱小军、许红明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张广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广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4-033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此次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2、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报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科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照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