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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伟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新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对公司整体报表没有构成影响。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重大交易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与汕头市童乐乐玩具有限公司股东自然人陈伟煌和陈泽彬签订《股权收购合同》,收购陈伟煌持有的童乐乐玩具50%股权, 陈泽彬所持有的童乐乐玩具5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童乐乐玩具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汕头市童乐乐玩具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为园区集体工业用地,国土部门实测确认该土地使用权为55,770.42平方米,该地块已办理的房地合一证载的土地面积为19,401.42平方米,剩余的36,369.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待开发的二期厂房工程建设审批手续还在有关部门备案,相关权证也在申请办理中。截止2014年3月31日,办理进度情况如下: 2011年12月上报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申请汕头市澄海区2012年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由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3月上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1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2年度第十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截止报告期末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中。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授权董事长办理筹划期间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2014-011号公告)

      201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李波、尹超、腾讯公司、世纪凯华就相应的星创互联股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李波、尹超、腾讯公司、世纪凯华就相应的星创互联股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2014-060号公告)

      201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2014-067号公告)

      2014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97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2014-068号公告)

      2014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97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2014-072号公告)

      2014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97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2014-075号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4-078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