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4-04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彭杰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拟成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归纳和表述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4-04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王彦武、姜小娟,公司高管陈伯球、段维嵬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会议审议予以通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49);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4-04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2014年7月1日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中修订五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增三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具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坡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坡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8、金融工具列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相应修订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