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创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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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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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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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公司无影响。
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公司向职工提供的离职后福利属于准则中设定受益计划的范畴,该会计政变更的追溯调整切实可行。但目前尚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公司需聘请专业机构对该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进行精算。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准则的调整对于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推进工作并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