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应有11名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实际出席10名董事,独立董事傅建华因公出差,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负责人叶茂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峥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伟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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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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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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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44,694.91万元,比年初增加15,170.42万元,增幅为51.38%,主要是因为本期转让
联营企业河北冀盛股权回笼了资金所致。
注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为2,003.62万元,比年初减少9,329.29万元,减幅为82.32%,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回了河北冀盛投入资金。
注3: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为7,330.43万元,比年初减少3,555.23万元,减幅为32.66%,主要是因为本期转让了河北冀盛股权。
注4: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3,500万元,减幅为100%,是本期归还贷款。
注5: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为82.91万元,比年初减少40.36万元,减幅为32.74%,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支付了应付职工的奖金所致。
注6:本报告期末,应付股利为2,046.86万元,比年初增加1,722.25万元,增幅为530.56%,主要是本期宣告的现金股利尚未发放完毕。
注7: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500万元,减幅为100%,是因为子公司归还了到期的委托
贷款。
注8:本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为534.15万元,比年初减少332.61万元,减幅为38.37%,主要是因为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9:本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05.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7.70万元,增幅为248.25%,主要是流转税应税金额增加所致。
注10:本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为3,017.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24.60万元,减幅为32.07%,主要是因为本期
人力成本及咨询费等项目减少。
注11: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295.9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68.89万元,减幅为162.57%,主要是归还贷款致使利息支出减少以及货币资金存放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增加。
注12: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11.97万元,是因为本期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金。
注13:本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12,277.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37.87万元,减幅为32.23%,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本报告期转让联营企业股权两项资产处置收益差额较大所致。
注14: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292.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7.76万元,减幅为45.90%,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利润增长导致应纳税所得增加。
注15: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3.66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经营现金支出减少所致。
注16: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70.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净支出2,207.69万元,主要是本期股利分配同比增加,偿还银行贷款净额同比减少等因素影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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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上年同期出售金融资产获得投资收益较大,故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3月13日修订)规定,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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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3月13日修订)规定,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业务进行了追溯调整,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至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76,206,914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公司在其他方面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
公司名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茂菁
日期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4-030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0人,独立董事傅建华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
表决结果: 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详细公司公告临2014-032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4-031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利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4-03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调整至可共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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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金额产生影响,故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利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四、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4-03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傅建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兼职)的有关文件要求,傅建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傅建华先生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傅建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傅建华先生的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傅建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傅建华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傅建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4-03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宇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生公司”)签订的关于出售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5%股权及相关资产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5月29日、7月1日、7月8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我公司已根据该协议向宇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25.5%的股份,并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了相应的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收到宇生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04,335,669.44元,尚余13,160,00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