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临2014-3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和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要求,公司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科目金额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及2013年度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