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卫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伟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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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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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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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公告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公告公司与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的事项,拟出售公司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西城区南块C地块范围内土地,本次国有土地收购补偿价格总价为人民币15800万元,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2. 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大酒店进行抵押担保,授信期限为生效之日起一年。
3. 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变更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由原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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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卫中
日期 2014-10-28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金山开发 金山B股 编号:临2014-023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卫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金山开发 金山B股 编号:临2014-024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荣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金山开发 金山B股 编号:临2014-025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八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10月28日,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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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