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邹嘉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
(1)公司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减少1.29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煤炭采购预付款减少。
(2)公司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6.52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按期偿还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本期应付票据融资增加。
(3)公司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增加0.11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对少数股东股利分配未支付。
(4)公司长期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28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融资的金额增加。
(5)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比期初增加1.82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子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给少数股东。
2、利润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
(1)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0.13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费用减少;
(2)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0.2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的大唐集团公司财务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增加;
(3)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湖南省社会用电量增长乏力、今年降雨影响大汛期持续时间长、天气冬暖下凉空调负荷明显下降等原因,火电产能释放受限,利用小时过低,上网电量同比减少16.58%,影响利润减少1.96亿元;因电价降低2.28%,影响利润减少0.56亿元;但公司抓住煤炭供应形势发生转变的机会,扎实控制燃料成本,本年单位燃料成本同比下降10.1%,影响利润增加1.4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湖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3号)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对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承诺
大唐集团承诺,所持有的华银电力原非流通股股份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大唐集团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此外,大唐集团表示,将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华银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三年内,逐步实施大唐集团在湖南的电力资产整合计划。大唐集团将积极促成其在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逐步注入华银电力,减少华银电力与大唐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通过资产整合,将增加华银电力的收入与利润,有助于提高华银电力的业绩水平。
(二)规范的股改承诺事项
大唐集团承诺:
1.不迟于3年内将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华银电力。
2.大唐集团拟注入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公司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
(2)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中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
(3)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上市条件,其中包括权属清晰、审批手续完善等。
(三)履约方式及时间
公司向大唐集团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购买大唐集团在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净值为38398.13万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4-6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4年10月17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9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邹嘉华、梁永磐、寇炳恩、栗宝卿、张亚斌、冯丽霞、傅太平、易骆之、侯国力、周浩、罗建军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2014-65号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4-6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八项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调减2014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40572.82万元,调增2014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572.82万元;追溯调减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38,398.13万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8,398.13万元。
追溯调整后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将严格按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但目前尚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内控体系,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并在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