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4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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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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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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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3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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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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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如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若本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
4、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为申购费、赎回费和转换费,该费用具体的计算公式,费率水平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条。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八、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于2004年9月15日成立,至2014年9月14日运作满十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4年4月28日公告的《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9月14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2、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董事、独立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变更并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基金的业、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