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高自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王慧农先生、总会计师赵祥智先生、财务总监刘世超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管理部总监伍东向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本公司、公司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指 | 深圳市国资委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华能国际 |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指 | 深能集团 |
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 | 指 | 广深公司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36,880,556,340.45 | 33,393,505,287.47 | 33,393,505,287.47 | 1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187,275,179.01 | 16,317,194,801.12 | 16,317,194,801.12 | 5.33%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350,274,483.80 | -13.77% | 9,514,052,115.71 | 2.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7,742,067.05 | 12.76% | 1,541,040,393.95 | 4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1,823,762.83 | 9.89% | 1,524,199,668.41 | 40.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768,743,652.87 | 53.7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21 | 12.73% | 0.5831 | 41.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0% | 增加0.15个百分点 | 9.68% | 增加2.2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24,559.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117,214.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106,697.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6,232.25 | |
合计 | 16,840,725.5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3,500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国资委 | 国家 | 47.82% | 1,264,000,517 | 1,263,483,317 | - | - |
华能国际 | 国有法人 | 25.02% | 661,161,106 | 421,161,106 | - | -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32% | 8,400,000 | -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其他 | 0.30% | 7,999,722 | - | - | - |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7% | 7,081,986 | - | - | - |
李东龙 | 境内自然人 | 0.18% | 4,789,310 | - | - | - |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5% | 3,923,528 | - | - | -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14% | 3,763,042 | - | - | - |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4% | 3,705,375 | - | - | - |
郭亚光 | 境内自然人 | 0.13% | 3,328,293 | -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华能国际 | 2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00 |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8,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7,999,722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9,722 | |||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081,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7,081,986 | |||
李东龙 | 4,789,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89,310 | |||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23,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923,528 |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763,04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3,042 | |||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3,705,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5,375 | |||
郭亚光 | 3,328,29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8,293 | |||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 3,323,6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3,61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深圳市国资委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它股东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公司自然人股东李东龙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789,310股。公司自然人股东郭亚光通过普通账户持有97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328,196股,实际合计持有3,328,293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43.30%,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35.03%,主要系贴现资产减少所致。
3、 商誉比年初增加69.75%,主要系溢价收购股权所致。
4、 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38.79%,主要系应付燃料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5、 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44.79%,主要系应付短期融资券等利息增加所致。
6、 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100.05%,主要系发行短期债券所致。
7、 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41.85%,主要系对外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3.84%,主要系借款增加及发行短期债券所致。
9、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44.01%,主要系联营企业利润上升所致。
10、利润指标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燃煤价格同比下降,使发电毛利率上升,以及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上升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3.77%,主要系购买燃料款支出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5.25%,主要系借款增加及发行短期债券所致。
13、2014年1-9月,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181.59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燃煤发电122.26亿千瓦时,燃气发电47.21亿千瓦时,风力发电3.85亿千瓦时,水力发电1.06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0.94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6.27亿千瓦时。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深能集团、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 | 如将来出现因广深公司现有主厂房等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关部门罚款或责令拆除的情形,给深圳能源所引致的任何损失均由深能集团全额承担。在深能集团按计划注销后,上述可能产生的给深圳能源带来的罚款或其他损害,由深能集团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按股权比例全额承担。详见公司2009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股权和资产有关承诺履行情况及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9) | 2009年04月29日 | 长期 | 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出现因广深公司现有主厂房等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拆除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国资委 和华能国际 |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详见公司2013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 2012年09月27日 | 2013年2月8日-2016年2月7日 | 履行中 |
深圳市国资委 | 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详见公司2013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 2012年09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深圳市国资委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公司2013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 2012年09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深圳市国资委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公司2013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 2012年09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股票 | 600756 | 浪潮软件 | 3,139,802.68 | 317,366 | 0.11% | 317,366 | 0.11% | 8,118,222.28 | 3,939,464.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务清偿 |
股票 | 600250 | 南纺股份 | 3,925,576.90 | 418,505 | 0.16% | 418,505 | 0.16% | 3,599,143.00 | 1,280,625.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务清偿 |
股票 | 600526 | 菲达环保 | 2,384,287.15 | 146,545 | 0.07% | 293,090 | 0.07% | 3,751,552.00 | 775,223.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务清偿 |
股票 | 600721 | 百花村 | 1,196,514.40 | 77,095 | 0.03% | 77,095 | 0.03% | 809,497.50 | 225,117.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务清偿 |
合计 | 10,646,181.13 | 959,511 | -- | 1,106,056 | -- | 16,278,414.78 | 6,220,429.91 | -- | -- |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持有上述股票,为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向其进行债务清偿所得。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别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 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830,181.50 | 780,234 | 0.05% | 1,950,585 | 0.05% | 39,811,439.85 | 1,560,468.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起人 |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4,100,000.00 | 2,308,688 | 1.21% | 2,308,688 | 1.21% | 36,200,227.84 | 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起人 |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250,000.00 | 1,540,000 | 0.69% | 1,540,000 | 0.69% | 12,766,600.00 | 107,8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起人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51,827,070.06 | 16,629,750 | 1.54% | 16,629,750 | 1.54% | 91,297,327.50 | 1,330,38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收购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1,773,968.24 | 811,000 | 0.02% | 811,000 | 0.02% | 4,111,770.00 | 162,2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收购 |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300,000.00 | 1,079,477 | 1.11% | 1,079,477 | 1.11% | 20,250,988.52 | 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起人 |
合计 | 73,081,219.80 | 23,149,149 | -- | 24,319,500 | -- | 204,438,353.71 | 3,160,848.00 | -- | --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8月20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安信证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东莞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深圳民森投资、广州中楷股权投资基金、新华资产、崇德基金投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金部 | 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
2014年09月03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友山基金 | 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
2014年09月09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际投信投资顾问、冈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
2014年09月26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麦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一)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持股比例 | 变更前列报科目 | 变更后列报科目 |
1 |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14,279,195.46 | 1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63,401,100.00 | 7.98%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7,282,388.92 | 2.53%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8,710,593.48 | 3.27%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20,069,070.00 | 5.03%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 |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92,348,970.13 | 4.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 | 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4.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 | 石岩公学 | 2,000,000.00 | 2.66%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 |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040,000.00 | 0.30%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 |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 7,280,120.00 | 1.22%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 计 | 849,411,437.99 |
并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如下: 单位:元
科目 | 本报告期末 | 2013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15,288,108.62 | 2,763,077,498.16 | 3,612,488,936.1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53,849,791.70 | 1,016,905,425.16 | 167,493,987.17 |
上述调整对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以及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须对职工离职后福利计划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经初步分析,公司将需要调整财务报表期初数,预计对2014年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公司将聘请专业机构对离职后福利计划进行精算,由于公司所属企业较多,职工数量较大,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有关离职后福利计划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无法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披露。
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及时进行补充披露。
(三)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其他会计科目未产生影响。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8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