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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汉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仕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5,826,011,994.995,336,404,230.16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44,278,693.792,264,731,119.303.51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8,784,547.75788,178,581.00-59.55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062,815,618.3111,893,542,419.25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701,839.26290,621,253.111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394,001.92279,366,927.2110.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016.88减少2.8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230.4057-0.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0230.4057-0.8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40,17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 468,615,57257.35129,589,632质押448,6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盛唐33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9,500,0004.83  未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2,97325,607,0273.13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1,490,43112,000,0001.47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999,89711,099,6661.36  未知
    刘定全  9,423,9841.15  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191,1757,191,1750.88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79,2433,691,8620.45  未知
    北京锦绣江南咨询有限公司-200,0003,610,4200.44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86,5273,286,5270.4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339,025,940人民币普通股339,025,94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盛唐33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9,500,000人民币普通股39,50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607,027人民币普通股25,607,027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1,099,666人民币普通股11,099,666
    刘定全9,423,984人民币普通股9,423,984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191,175人民币普通股7,191,175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691,862人民币普通股3,691,862
    北京锦绣江南咨询有限公司3,610,420人民币普通股3,610,420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86,527人民币普通股3,286,52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在公司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与刘定全属关联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余额 (万元)年初余额(万元)增减额 (万元)增减率(%)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2,920.906,227.38-3,306.48-53.10主要是期初持有的部分期货在本期进行了平仓。
    其他应收款8,596.6414,123.09-5,526.45-39.13主要系期货交易保证金减少影响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580.661,209.3814,371.281,188.31主要系本公司对通威置业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15,301.678,839.516,462.1773.11系公司新建公司和技改项目增加所致。
    生产性生物资产602.59964.73-362.14-37.54系公司养殖公司减少养殖所致。
    短期借款127,230.5091,519.3835,711.1239.02系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增加银行融资所致。
    预收款项22,464.6737,074.15-14,609.48-39.41系客户已在本期使用其去年末预付的货款所致。
    应交税费2,153.50-3,068.585,222.09170.18系公司本期利润增加应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应付利息3,087.81679.872,407.94354.18主要系债券利息增加影响所致。
    专项应付款612.70362.17250.5369.18系公司增加专款专用政策补助所致。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万元)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万元)增减额 (万元)增减率 (%)说明
    投资收益5,150.43201.084,949.352,461.36主要系期货投资业务平仓获得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4,151.922,887.221,264.7043.80系公司政策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683.34319.05364.28114.18系公司处置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878.4578,817.86-46,939.40-59.55主要系上期末部分存货未到付款期,该部分货款在期后支付,而本期公司根据原料价格优势提前进行了支付。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31.54-31,035.48-7,696.0624.80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75.44-39,962.5254,237.96-135.72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不会而且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单独或者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导致或可能导致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同意赔偿由于违反承诺书导致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该承诺持续有效并正在履行中。
    解决同业竞争刘汉元、管亚梅不再新投资参股与本公司业务相关或相近的企业。该承诺持续有效并正在履行中。
    其他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无偿占有和/或有偿使用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如果集团公司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正常的资金往来行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关联交易的规范方面的规定)规范运作。该承诺持续有效并正在履行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1-7月,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企业会计准则。其中,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准则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公司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眉山市东坡区苏祠农村信用社本公司对其投资持有0.03%的股份 -50,000.0050,000.00 
    天宝粮谷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对其投资持有5%的股份 -5,323,840.005,323,840.00 
    随州通威天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对其投资持有20%的股份 -2,000,000.002,000,000.00 
    四川润兆渔业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对其投资持有18%的股份 -3,600,000.003,600,000.00 
    湛江市霞山农村信用社本公司对其投资持有1.31%的股份 -100,000.00100,000.00 
    都江堰鑫鑫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公司对其投资 -900,000.00900,000.00 
    都江堰紫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其投资 -120,000.00120,000.00 
    合计- -12,093,840.0012,093,840.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3.5.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其他变动影响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共2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五、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9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晏保全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意见: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且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针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7月,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企业会计准则。其中,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准则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2013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93,840.0012,093,840.00
    长期股权投资25,511,249.7813,417,409.78-12,093,840.00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2013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373,840.007,373,840.00
    长期股权投资1,727,541,617.171,720,167,777.17-7,373,84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对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以及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将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