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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4-043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董事昝瑞国、周通生、刘志耕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本公司临2014-04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4-04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监事昝瑞章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董事会编制的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下列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4-045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此外,2014年6月,财政部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将该类权益性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880,090,708.45-731,833,147.00148,257,561.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36,504,546.91731,833,147.001,368,337,693.91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2,309,758,207.55-10,000,000.002,299,758,207.5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10,000,000.0010,0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其他新会计准则的情况

    2014年7月1日起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本公司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会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