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福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再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再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182,496,085.08 | 1,227,258,678.80 | -3.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96,902,956.73 | 710,106,552.88 | -1.86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8,440.43 | 2,556,007.26 | 468.4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51,237,988.13 | 70,508,004.87 | -27.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813,242.59 | 89,979,333.38 | -149.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765,942.30 | -34,890,533.9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2 | 15.94 | 减少22.4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5 | 0.2700 | -138.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5 | 0.2700 | -138.89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30,149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 - | 62,540,594 | 14.70 | 0 | 质押 | 40,6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43,514,518 | 10.23 | 0 | 质押 | 9,75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 - | 33,002,806 | 7.76 | 0 | 质押 | 33,002,8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 | - | 9,343,659 | 2.20 | 0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江永丽 | 2,812,383 | 2,812,383 | 0.66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世纪联融控股有限公司 | 2,738,600 | 2,738,600 | 0.64 | 0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彭铁彪 | 720,000 | 2,220,000 | 0.52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付记北 | 903,000 | 2,190,250 | 0.5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李奕奇 | 13,000 | 2,186,080 | 0.5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汇富146号(木秀爱心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1,847,860 | 1,847,860 | 0.43 | 0 | 未知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 62,540,594 | 人民币普通股 | 62,540,594 | ||||||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514,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14,518 | ||||||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 33,002,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02,806 | ||||||
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 | 9,343,659 | 人民币普通股 | 9,343,659 | ||||||
江永丽 | 2,812,38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2,383 | ||||||
世纪联融控股有限公司 | 2,73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8,600 | ||||||
彭铁彪 | 2,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0,000 | ||||||
付记北 | 2,190,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0,250 | ||||||
李奕奇 | 2,186,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6,080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汇富146号(木秀爱心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1,847,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7,86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发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4年 9月30日 | 2013年 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 | 8,819,729.10 | 6,015,385.82 | 46.62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本期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446,006.96 | 2,123,556.39 | -31.91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期末回收其他应收款所致。 |
存货 | 13,798,500.07 | 21,975,418.37 | -37.21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期末存货销售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775,889.35 | 6,927,555.35 | -74.36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期末预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19,268,200.82 | 319,268,200.82 | 0.00 | 主要为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变更,将长期股权投资--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70,972,574.24 | 160,405,119.77 | 6.59 |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69,000,000.00 | -42.03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预收账款 | - | 2,763,422.66 | -100.00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预售铁精粉已结算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07,402.50 | 2,030,901.15 | -79.94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支付计提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所致。 |
应付利息 | - | 145,466.66 | -100.00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已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3,044,184.20 | 59,859,884.64 | 38.73 | 主要为本公司本期增加关联公司应付往来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000,000.00 | 60,000,000.00 | 133.33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将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长期借款 | - | 80,000,000.00 | -1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11,720,024.60 | -100.00 | 主要为本公司受赠控股子公司桑日金冠矿业有限公司其余30%股权,少数股东权益相应减少所致。 |
3.1.2 损益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4年1-9月份 | 2013年1-9月份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20,247.82 | 4,252,944.39 | -64.25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因铁精粉销售量同比减少、销售价格下跌所致。 |
销售费用 | 2,584,845.09 | 4,967,986.38 | -47.97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铁精粉销量减少,销售费用相应降低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40,624.79 | 7,249,612.79 | -100.56 | 主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
投资收益 | -7,804,857.93 | 193,549,002.01 | -104.03 | 主要为上年同期本公司出售参股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00%股权实现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而本期无此类投资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3,687.71 | 220,212.54 | -98.33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上年同期取得财政贴息,而本期无。 |
营业外支出 | 50,088.10 | 165,921.33 | -69.81 |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本期内加强管理,减少营业外支出所致。 |
所得税 | 9,728,741.44 | 72,290,470.48 | -86.54 | 主要为本公司本报告期亏损,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减少所致。 |
3.1.3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4年1-9月份 | 2013年1-9月份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8,440.43 | 2,556,007.26 | 468.40 | 主要系本期公司的税费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53,474.00 | 208,049,436.37 | -117.47 | 主要系上年同期本公司出售参股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00%股权,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而本期无此类现金收入。 |
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211.08 | -53,114,500.01 | -100.26 | 主要系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13%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赠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13%股权。本次受赠资产过户完成后,本公司将实际控制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公司受赠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现实利益及长远利益。
本次公司受赠的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13%股权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成。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24日、8月30日、9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衡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老龙塘铁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应付采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31,5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实际支付了15,050.00万元,尚未支付款项余额为16,450.00万元。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5月27日的《关于同意缓缴矿业权价款的批复》,国土厅考虑到金融危机和其他相关因素,以《关于支持矿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9〕6号)文同意公司对剩余款项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数、时限由国土厅研究后另行通知。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接到相关付款通知,公司未安排款项支付。
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取得老龙塘铁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09042130011548,有效期限:2010年12月28日至2014年7月15日),该采矿权证续办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受全球铁矿石供过于求、下游钢铁行业疲软等因素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因铁矿石价格下跌,出现铁矿石售价与成本倒挂的情况,鉴于神龙矿业亦有生产设备检修需要。综合考虑企业运转经济效益和设备检修需要等情况,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底开始停产检修,待铁矿石价格回暖后择机恢复生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暂未拟定恢复生产的相关计划和安排。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将于待铁矿石销售价格启稳回暖、售价能够覆盖生产成本后择机恢复生产。
4、本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局调查调字1673号),因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稽查仍在进行中,其未来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桑日创华投资有限公司、山南华科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桑日创华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无偿赠与其合法持有的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根据该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4]G14001410061号),该赠与的股权资产价值为1,172万元。公司关联方山南华科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无偿赠与其合法持有的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13%股权,根据该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2014]京会兴审字第07090134号),该赠与的股权资产价值为1,366.00万元。 | 于2014年8月31日完成该承诺的履行。 | 已在承诺期限内履行完毕。 |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彰显了公司控股股东对本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不会损害公司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该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于承诺日期2014年5月22日起12个月内完成该承诺的履行。 | 已于2014年9月12日已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13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3%。该承诺尚未履行完毕。 |
陈冠全 | 为支持本公司战略转型, 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为本公司未来收购兼并、重组转型提供必要、力所能及的支持。 | 无履行期限。 | 暂无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主要原因:本公司2013年度盈利主要来源于出售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在该股权办理工商过户前本公司按34.70%根据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盈利情况计提投资收益所致,预计本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本公司无此类收益;此外,根据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的产销情况、国内外铁矿石价格波动情况分析,预计该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将亏损。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19.47%的股权 | 0 | -4,867,500.00 | 4,867,500.00 | 0 |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19.70%的股权 | 0 | -173,400,700.82 | 173,400,700.82 | 0 |
合计 | - | 0 | -178,268,200.82 | 178,268,200.82 | 0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福生
日期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临2014-041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福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见2014年10月3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2号)
二、关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4年第3季度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0,796.30万元。本次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将减少2014 年第3季度母公司利润总额10,796.30万元,不会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母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详细见2014年10月3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3号)
三、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临2014-042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为了落实施行 2014 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个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4 年 10 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19.47%的股权 | 0 | -4,867,500.00 | 4,867,500.00 | 0 |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19.70%的股权 | 0 | -173,400,700.82 | 173,400,700.82 | 0 |
合计 | - | 0 | -178,268,200.82 | 178,268,200.82 | 0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本次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临2014-043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矿业”)自2010年7月投产以来持续亏损,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神龙矿业净利润分别为:-2,371.06万元、-2,023.49万元、-2,419.15万元及-4,293.92万元。
对于神龙矿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减值迹象,公司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据此于2014年第3季度对神龙矿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0,796.30万元。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将减少2014 年第3季度母公司利润总额10,796.30万元,不会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母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就上市公司母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市公司母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谨慎性原则。
2、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市公司母公司本次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临2014-044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翟金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市公司母公司本次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上市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三、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