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4-061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5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 公司独立董事沈重英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沈重英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夏凌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胜杰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充实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大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杜钧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沪地产(2014)第158号)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杜钧同志、倪伯士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杜钧同志、倪伯士同志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63。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杜钧同志、倪伯士同志简历
杜钧:男,1965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助理工程师,上海鼎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上海古北赵巷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倪伯士:男,1962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市房产管理局财务处财务,上海房地局财务处主任科员,上海房地(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房地(集团)公司审计室副主任,上海房地(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房地(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代理董秘职务。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4-062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5楼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4-063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八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要求,并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根据新准则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变化产生如下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到2014 年9 月末账面价值为6,276,078.08元的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账面价值6,276,078.08元的投资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和列报做出了调整,将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并区分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原在资本公积的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截止到2014 年9 月末账面价值为15,899,028.67元统一划分至其他综合收益,合并报表该项目年初账面价值为27,280,348.21元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