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953,231,100.40 | 2,032,725,642.00 | 4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44,235,391.11 | 1,383,555,775.13 | 4.3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970,819.38 | -245,463,802.96 | -33.6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2,001,370,237.91 | 462,671,641.28 | 332.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313,009.35 | 110,509,985.14 | -2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855,516.80 | -5,777,681.80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9 | 22.75 | 减少16.66 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6 | 0.351 | -49.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6 | 0.351 | -49.86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18,245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 | 166,109,117 | 33.88 | 165,915,027 | 质押 | 166,109,117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8,798,537 | 9.95 | 48,798,537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 | 33,544,174 | 6.84 | 质押 | 33,542,191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9,279,123 | 5.97 | 29,279,123 | 质押 | 29,279,122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华鑫信托-东源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1,242,785 | 4.33 | 21,242,785 | 未知 | 其他 | ||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华鑫信托-东源1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1,109,217 | 4.31 | 21,109,217 | 未知 | 其他 | ||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华鑫信托-东源10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9,796,716 | 4.04 | 19,796,716 | 未知 | 其他 | ||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华鑫信托-东源1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9,148,658 | 3.91 | 19,148,658 | 未知 | 其他 | ||
桑烨 | 1,540,134 | 2,238,496 | 0.46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熊玉清 | -1,037,367 | 2,167,902 | 0.44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 | 33,544,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44,174 |
桑烨 | 2,238,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8,496 |
熊玉清 | 2,167,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7,902 |
季振兴 | 2,039,2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9,297 |
俞锋 | 1,975,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5,960 |
顾吉音 | 1,430,2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0,211 |
郑文涌 | 1,00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9,000 |
童全康 | 900,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55 |
施宁 | 765,139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139 |
董明云 | 70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6,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及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本公司和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徐建刚先生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38.7%,主要系公司黄金饰品销售业务增长且客户采用商业票据结算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增长505.33%,主要系公司黄金饰品销售业务增长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长1152.42%,主要系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中原材料采购预付款、购买矿权预付款及预付工程款等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21.86%,主要系公司支付矿权招标保证金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变化系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新会计准则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677.69%,主要系公司销售业务量增加带来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由此增加的融资。
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30.63%,主要系公司公司黄金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22.19%,主要系公司原材料及黄金采购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2.22%,主要系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支付税金所致。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3.35%,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实施了利润分配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9.52%,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华澳信托10000万元贷款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长332.57%,主要系公司本期黄金饰品系列销售业务规模扩大导致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长1456.75%,主要系公司本期黄金饰品系列销售业务规模扩大,拓展市场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73.49%,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有重大资产重组费用影响,同时本期强化增收节支管理,费用支出大幅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76.49%,主要系公司本期融资金额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580.11%,主要系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91.98%,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重大资产重组出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的影响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33.61%,主要系公司本期黄金饰品销售的的增加,账期内应收账款未回笼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112.13%,主要系公司201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出售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1131.85%,主要系公司本期黄金饰品销售业务规模扩大带来融资需求的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避免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本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①刚泰控股认为必要时,本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②刚泰控股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③如本人及相关企业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利益;④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 长期有效 | 是 |
避免同业竞争 |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本公司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公司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①刚泰控股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承诺方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②刚泰控股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③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利益;④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 长期有效 | 是 |
避免同业竞争 | 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 | (1)保证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果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或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因同业竞争而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优先考虑上市公司的利益;(3)如果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或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从事的业务(包括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铅锌矿探矿权探明储量并具备开采和生产条件后)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本公司将通过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或将该等业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方式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 长期有效 | 是 |
规范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 | (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控制性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人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①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②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有效 | 是 |
规范关联交易 |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①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②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有效 | 是 |
规范关联交易 | 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地调院 | (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股东/间接股东地位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股东地位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①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②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有效 | 是 |
上市公司独立性 | 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地调院 | 1、保证刚泰控股人员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刚泰控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刚泰控股工作、并在刚泰控股领取薪酬,不在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方下属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中领薪。(3)保证出任刚泰控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承诺方不干预刚泰控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财务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刚泰控股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刚泰控股的资金使用、调度。(3)保证刚泰控股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刚泰控股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与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承诺方不会超越刚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刚泰控股的决策和经营。(3)保证刚泰控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且该等资产全部处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刚泰控股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与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刚泰控股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向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其他公司、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刚泰控股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刚泰控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长期有效 | 是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无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2年度内或2013年度内实施完毕,补偿期限均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大冶矿业补偿期限内每年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大冶矿业同期的预测净利润数。由于大冶矿业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低于大冶矿业拥有的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矿业权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以矿业权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为大冶矿业的预测净利润数。即: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净利润数分别为1,257.02万元、15,060.21万元、22,001.44万元、28,345.79万元及33,362.25万元。 |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 | 是 |
探矿权减值测试 | 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无论刚泰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在2012年度内或是在2013年度内实施完毕,承诺方对刚泰控股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均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2)承诺方同意于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对大冶矿业除大桥金矿采矿权及大桥一带探矿权外的其他16项探矿权(以下合称“追加补偿探矿权”)进行减值测试,即由刚泰控股于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的每一年度末,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对追加补偿探矿权进行资产评估,若追加补偿探矿权发生了减值,承诺方将追加补偿股份,具体如下: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需追加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追加补偿探矿权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追加补偿探矿权已补偿的股份总数;追加补偿探矿权期末减值额=追加补偿探矿权当年末的评估价值-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包括矿权评估机构出具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以及相关补充说明,下同)中追加补偿探矿权的评估值。(3)若在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大冶矿业出售了追加补偿探矿权中的某一项或多项(被出售的探矿权以下单称或合称“出售探矿权”;在此情况下,追加补偿探矿权应为其余未出售的探矿权之总称,不包括出售探矿权),且出售探矿权的出售价格低于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出售探矿权的评估值,则承诺方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出售价差/每股发行价格(出售价差=出售探矿权的出售价格-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出售探矿权的评估值)。(4)承诺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内不进行转让。在承诺方所持股份的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至刚泰控股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最后一个年度的股份补偿数量确定之日之间,承诺方若发生减持行为,则减持后仍持有的刚泰控股股票数量应不低于已确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应回购股份数量(如有)以及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潜在股份补偿数量上限之和。(5)追加补偿探矿权和/或出售探矿权的追加补偿股份的补偿方式、回购时间及具体实施安排,与《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中的相关安排一致。(6)若追加补偿探矿权发生了减值,承诺方按照本承诺应追加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计入本承诺第4条所述的“已确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应回购股份数量”,适用本承诺第4条的相关锁定安排。(7)本承诺的内容与《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承诺方同意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刚泰控股提出就本承诺的有关内容签署补充协议,承诺方将无条件予以配合。(8)对于大冶矿业拥有的相关探矿权本次办理延续手续时因勘探面积缩减导致的探矿权评估值下降,承诺方承诺将根据持有的大冶矿业的股权比例以现金补足评估值下降的差额部分。 |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 | 是 |
股份限售 | 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承诺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如果《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以下简称“补偿期限”)内第三年度的股份补偿数量确定之日晚于承诺方所持股份的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则上述日期之间承诺方若发生减持行为,则减持后仍持有刚泰控股股票数量不得低于补偿期限内第一年度、第二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如有)以及第三年度潜在股份补偿数量上限之和。 | 截止日为2016年2月4日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会计准则,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报告期的总资产、净资产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的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广州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3000股 | -11,400.00 | 11,400.00 | ||
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 | 子公司持股1.59% | -14,000,000 | 14,000,000 | ||
武汉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持股9.20% | -28,600,000.00 | 28,600,000.00 | ||
上海景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子公司持股5.82%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上海源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子公司持股9.09% | -4,620,631.02 | 4,620,631.02 | ||
上海复星平鑫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20% | -2,332,510.17 | 2,332,510.17 | ||
合计 | - | -54,564,541.19 | 54,564,541.19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将持有上海复星平鑫投资有限公司20%的股权进行处置,处置收益为956,089.83元。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4-05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 05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4-05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储荣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4-057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报告期的总资产、净资产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的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二、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广州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400.00 | 11,400.00 |
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 | -14,000,000 | 14,000,000 |
武汉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8,600,000.00 | 28,600,000.00 |
上海景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上海源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20,631.02 | 4,620,631.02 |
上海复星平鑫投资有限公司 | -2,332,510.17 | 2,332,510.17 |
合计 | -54,564,541.19 | 54,564,541.19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