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林富、徐君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德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5,665,112,719.36 | 5,537,914,940.35 | 2.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70,812,902.67 | 1,191,817,663.75 | -1.76 |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955,662.41 | -34,450,482.17 | -1,052.2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4 | -0.05 | -980.00 |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302,361,899.95 | 1,104,773,285.83 | 17.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751,057.69 | 148,007,896.30 | -8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368,615.24 | 22,319,902.53 | 0.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4 | 13.16 | 减少10.9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0 | -8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0 | -8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0.00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66,903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叶洋友 | 0 | 33,079,360 | 4.4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叶立春 | 0 | 27,640,932 | 3.7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叶小根 | 0 | 24,422,484 | 3.3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叶林富 | 0 | 23,311,988 | 3.1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叶洋增 | 0 | 15,773,900 | 2.14 | 0 | 质押 | 15,773,900 | 境内自然人 |
徐君明 | 0 | 12,532,708 | 1.7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项兆云 | 0 | 11,101,924 | 1.5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叶世君 | -30,000 | 9,077,405 | 1.2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华才 | 0 | 8,326,924 | 1.1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王冬琴 | 0 | 7,719,736 | 1.0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叶洋友 | 33,079,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79,360 |
叶立春 | 27,640,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40,932 |
叶小根 | 24,422,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22,484 |
叶林富 | 23,311,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11,988 |
叶洋增 | 15,77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73,900 |
徐君明 | 12,532,7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32,708 |
项兆云 | 11,101,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01,924 |
叶世君 | 9,077,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9,077,405 |
陈华才 | 8,326,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8,326,924 |
王冬琴 | 7,719,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7,719,736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叶洋友与叶林富系父子关系;叶洋友、叶小根、叶洋增系兄弟关系;叶小根与王冬琴系夫妻关系;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都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326,256,195.46 | 598,040,495.85 | -45.45 | 本期用存量资金购入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块,总价29,455万元,本期支付20,618万元 |
应收票据 | 200,000.00 | - | 本期收到施工收入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 | 287,026,364.88 | 435,247,302.72 | -34.05 | 本期收回部分应收账款 |
预付账款 | 83,981,303.16 | 15,467,898.97 | 442.94 | 报告期工程材料采购款预付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 | 60,000.00 | -100.00 | 本期云南腾达置业房租费用摊销完毕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218,505.00 | 140,588,505.00 | -62.86 | 原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块土地出让金部分购置款计入开发成本 |
应付职工薪酬 | 9,541,634.01 | 56,328,907.31 | -83.06 | 本公司在春节期间支付了上年度的职工工资 |
应交税费 | -3,228,050.11 | 62,003,918.52 | -105.21 | 本期清缴了上年税款,并按预售额预缴了房地产开发相关税费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7,200,000.00 | 328,798,333.34 | -36.98 | 本期云南腾达置业归还了1.5亿借款;杭州四桥归还了1亿元私募债;部分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转入 |
长期借款 | 283,100,000.00 | 168,600,000.00 | 67.91 | 本期云南腾达置业借入3亿借款,;原部分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应付债券 | 205,826,400.00 | 本期杭州四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2亿元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1,302,361,899.95 | 1,104,773,285.83 | 17.88 | 报告期本公司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收入增加和台州房地产项目确认收入 |
营业成本 | 1,152,463,708.28 | 973,233,349.67 | 18.42 | 报告期本公司市政工程施工和房地产成本随收入同步增加 |
销售费用 | 9,428,298.94 | 16,945,960.73 | -44.36 | 云南房地产项目营销费用减少 |
财务费用 | 32,808,224.87 | 867,651.96 | 3,681.27 | 政府尚未补偿路泽太公司公路余款减少,利息收入相应减少;部分融资手续费增加;利率有所上升导致利息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12,534,174.33 | -3,803,219.16 | -229.57 |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应收款项减少,相应转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 |
投资收益 | 228,600.00 | 本期收到参股公司上海城道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历年分红款 | ||
营业外收入 | 1,958,312.87 | 167,366,617.75 | -98.83 | 上年同期确认子公司路泽太公司政府补偿款收益 |
营业外支出 | 622,741.10 | 440,291.27 | 41.44 | 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略多于去年同期 |
所得税费用 | 8,510,758.16 | 50,176,303.57 | -83.04 | 上年同期确认子公司路泽太公司政府补偿收益,本期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955,662.41 | -34,450,482.17 | -1,052.25 | 报告期收到往来款和工程保证金退还同比减少;购入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块支出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405,356.95 | 181,368,519.81 | -74.41 | 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补偿路泽太公司公路补偿款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933,928.10 | -66,506,443.05 | 217.18 | 报告期杭州四桥发行私募债2亿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PPN409号),同意接受公司定向工具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2 年,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6 个月内完成。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完成发行工作。
3.2.2 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包括公司董事长叶林富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增发股票。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了公司的申请,目前正在审核之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影响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39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废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03年 2 月制订的《治理纲要》中的许多内容已不符合当前监管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且与《公司章程》的内容相悖。因此,同意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废止《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朱沪生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因此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国彬先生(附件:刘国彬先生简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刘国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聘任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上述三项任职期限均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41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
刘国彬先生简历:
刘国彬,男,1966年出生,工学博士,现任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学会理事、中国隧道及地下工程学会地下铁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总工程师协会理事等。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4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朱沪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的要求,朱沪生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朱沪生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朱沪生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
朱沪生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沪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部分股东推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国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刘国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聘任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上述三项任职期限均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4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出席现场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废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9:00—16: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200122 联 系 人:王士金 徐尧铮
联系电话:021-68406906 传 真:021-68406906
五、其他事宜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废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 |||
2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方格内选择一个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授权时间: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提案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512 | 腾达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废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三)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A股收市后,持有“腾达建设”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12 | 买入 | 99.00 | 1股 |
(二) 股权登记日A股收市后,持有“腾达建设”股票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12 | 买入 | 1.00 | 1股 |
(三) 股权登记日A股收市后,持有“腾达建设”股票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12 | 买入 | 1.00 | 2股 |
(四) 股权登记日A股收市后,持有“腾达建设”股票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12 | 买入 | 1.00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网络投票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