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178,736,984.81 | 4,244,488,383.25 | 22.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66,399,615.02 | 2,243,917,462.83 | 27.74%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1,448,223.56 | -37.55% | 478,560,677.05 | -13.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151,084.03 | 109.46% | 70,039,254.26 | -3.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9,944,372.71 | -825.06% | -43,546,265.05 | -169.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22,227,861.61 | 10.1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100.00% | 0.05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100.00% | 0.05 | 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 | 0.61% | 2.99% | -0.9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950.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29,193.69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161,445,288.6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52,955.5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626.0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736,834.3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4,759.80 |
合计 | 113,585,519.3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5,731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孙毅 | 境内自然人 | 23.22% | 353,457,504 | 317,218,128 | 冻结 | 154,364,376 |
应保良 | 境内自然人 | 2.79% | 42,539,452 | 42,358,634 | -- | -- |
朱建星 | 境内自然人 | 2.72% | 41,350,095 | 41,350,095 | -- | -- |
彭建义 | 境内自然人 | 1.70% | 25,850,177 | 24,832,279 | - | -- |
房华 | 境内自然人 | 1.33% | 20,170,778 | 20,170,778 | 冻结 | 20,170,778 |
余永清 | 境内自然人 | 1.07% | 16,273,580 | 12,205,185 | -- | -- |
傅友爱 | 境内自然人 | 1.04% | 15,825,346 | 12,169,009 | -- | -- |
鲍建江 | 境内自然人 | 0.90% | 13,701,437 | 8,611,437 | 冻结 | 8,000,00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7% | 10,144,232 | 0 | -- |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4% | 9,712,903 | 0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孙毅 | 36,239,3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39,376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0,144,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44,232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712,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9,712,903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9,217,612 | 人民币普通股 | 9,217,612 |
黄根宝 | 8,91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15,300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268,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8,268,458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 8,128,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8,128,853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7,815,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7,815,51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9,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9,74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39,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9,22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黄根宝先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0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914,9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15,3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910.00 | 5,974.38 | -84.77% | 主要系票据于本期兑现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4,814.33 | 1,272.00 | 2.78倍 |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外协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169.63 | 2,201.01 | 44.01% | 主要系本期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64.82 | 2,768.25 | 6.75倍 | 主要系本期期末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83,113.17 | 84,828.45 | 1.16倍 | 主要系本期购买梦想强音股权、增资浙富小贷公司所致 |
开发支出 | 1,636.06 | 3,570.39 | -54.18% | 主要系上期研发项目于本期完成结转所致 |
应付账款 | 28,288.99 | 41,787.07 | -32.30% | 主要系本期结算支付材料、外协款所致 |
预收款项 | 8,284.25 | 2,979.54 | 1.78倍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建造合同预收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4,558.44 | 429.43 | 9.62倍 | 主要系本期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
应付利息 | 189.04 | 393.76 | -51.99% | 主要系期初计提的利息于本期结算支付所致 |
应付股利 | - | 190.57 | -100.00% | 系回购注销股权激励未解锁股权的股利冲回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1,692.86 | 1,745.58 | 11.43倍 | 主要系购买梦想强音股权款项部分未支付所致 |
长期借款 | 18,000.00 | 10,000.00 | 80.00% | 系在建工程增加借款所致 |
资本公积 | 60,810.86 | 15,026.32 | 3.05倍 | 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3,056.71 | 2,204.90 | 38.63% | 主要系本期加大了市场开发力度,相应职工薪酬、业务宣传等销售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 13,123.99 | 8,105.91 | 61.91% | 主要系公司业务布局调整和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
财务费用 | 5,146.93 | 710.17 | 6.25倍 | 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733.92 | -538.62 | -2.36倍 | 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24,640.79 | 285.39 | 85.34倍 | 系联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和长期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78.93 | 1,034.79 | -44.05% | 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4,154.58 | 1,269.74 | 2.27倍 | 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重要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事项概述如下,详见如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14年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89号),该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共向4名发行对象合计发行108,619,640股,该等股份已于2014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了修订,且已于2014年8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14年09月03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关于以所持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权益认购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发行股份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认购海隆软件新股57,405,569股,认购价格为14.96元/股,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锁定期限为 36 个月。 | 2014年09月26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孙毅 | 1、除浙富控股外,本人与本人直系亲属现时未在与浙富控股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或任职;2、在本人作为浙富控股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之直系亲属将不设立从事与浙富控股有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子公司;3、本人承诺将不利用浙富控股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浙富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2008年07月1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
孙毅 | 本人及本人具有控制权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公司的独立规范操作,也不会通过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2008年07月1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5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060.90 | 至 | 13,719.41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146.2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近几年承接订单量持续下滑,导致三季度排产量下降较大,而近期新承接订单根据交货进度计划于四季度排产建造; 2.公司本年度完成以持有的二三四五长期股权投资置换海隆软件限售股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二三四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本期投资收益。 |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2013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与庞升东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孙毅先生和庞升东先生就收购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38%权益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3年11月12日,该协议在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生效。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吉隆瑞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隆瑞信”)85.53%股权(其余14.4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持有),吉隆瑞信直接持有二三四五38%股权。
2014年1月14日,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二三四五100%权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其他两名法人及15名自然人共同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公司以所持吉隆瑞信85.53%股权与控股股东孙毅先生共同参与海隆软件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201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其他两名法人及15名自然人共同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以上事项经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9月19日,公司以所持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权益认购海隆软件发行的新股57,405,569 股(约占海隆软件增发后总股本的16.43%),认购价格14.96元/股,股份上市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锁定期限为36个月。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100%权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隆瑞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隆瑞信”)直接持有二三四五38%股权,公司以所持吉隆瑞信85.53%股权参与海隆软件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并于2014年9月30日完成以持有的二三四五长期股权投资置换海隆软件限售股事项。在前述重组事项完成前,公司所持二三四五股权账列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重组完成后公司拟通过对海隆软件派驻董事等方式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而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的海隆软件限售股份将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毅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10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董事会分别于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1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12,803,69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3.6907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11,986,80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3.6370 %。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16,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53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郝雪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12,179,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2 %;反对票 61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的 0.1198 %;弃权票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8,721,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1 %;反对 61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6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市桐庐县浙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孙毅先生系该参股子公司董事长,为关联股东,故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58,547,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87 %;反对票 61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6 %;弃权票 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8,547,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87 %;反对 61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6 %;弃权 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7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浙富控股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10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0月22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刊登在2014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10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刊登在2014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103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