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福斯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福斯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4-018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
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到现场参加投票表决,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详见附件2)。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是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报到地点:浙江省临安市西墅街407号·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议案 |
1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临安市西墅街407号·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光大 章樱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安市西墅街407号·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1076968
传真号码:0571-63816860
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
2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52806 | 福斯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 A 股收市后,持有福斯特A 股(股票代码60380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806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806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806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806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