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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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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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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4-02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 年10 月28 日作出决议,选举郝晓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郝晓峰先生将与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郝晓峰先生简历:

    郝晓峰,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同年8月进入镇江化工厂工作,曾先后在镇江化工厂氯碱车间、ADC车间、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工作,1999年5月担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2月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9年1月起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09年2月起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4-02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8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郝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七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11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提名公司第七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许宝华、吴杰。详情及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许宝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许宝华, 男,汉族,安徽黄山人,1970年5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入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1年7月南京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工专业毕业进镇江化工厂,1991年8月起先后在烧碱车间、生技科、醋酸厂等部门工作,历任生技科科长助理、生产协调处科长助理、生产运行处副处长、醋酸厂厂长、总经理助理,2012年8月起任索普集团副总经理。2014年5月8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吴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吴杰,男,湖北荆州人,1980年1月出生,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入党,本科学历。2002年8月到镇江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工作,2005年4月任镇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申报收费科副科长,2009年11月任镇江市环保局新区分局副局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2011年11月任镇江环境监察支队监察科科长,2012年8月起任索普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4-03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3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七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11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与持股5%以上股东协商,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尤廉、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平、谢竹云、莫丽荣。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尤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胡宗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范立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提名邵守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提名陈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提名谢竹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提名莫丽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3日。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尤廉,男,江苏镇江人,1960年3月出生,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入党,研究生学历。工作后曾在部队服役多年,1983年10月到镇江市大东造纸厂工作,1983年11月调市计经委工作,历任市计经委企管办副主任,企管处处长,党组成员、主任助理,计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2001年10月任市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兼中小企业局局长(正处级),2002年11月任市体改办主任、党组书记,2004年11月任市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2006年11月任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2013年8月9日起兼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4年5月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胡宗贵,男,安徽庐江人,汉族,1971年8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入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3年7月成都科技大学有机化工专业学习毕业后进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担任总经办副主任、生产协调处副处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2年9月起担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5月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本公司第三、四届、五届董事,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2014年3月兼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3、范立明,男,汉族,镇江市人,1968年6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入党,本科学历,1988年8月在镇江市第二轻工业局企业管理科工作,1995年9月镇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场流通处、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9月镇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任秘书行政处处长,2004年12月镇江市国资委工作,历任干部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2006年10月任镇江市国资委党委委员,2006年8月先后兼任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长,2009年12月兼任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书记,2011年3月任镇江市总工会工业企业工委主任,2012年8月起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4年4月8日起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8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4、邵守言,男,汉族,安徽濉溪县人,1970年8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入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993年7月从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毕业进入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醋酸车间车间主任、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起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至今。是江苏省第四期“333高级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镇江市“169”学术技术带头人。2006年6月至2012年3月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艺博士学位。 2014年3月兼任镇江索普化工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8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陈平,男,1961年5月生,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副教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83年8月在江苏大学(原江苏理工大学)参加工作至今,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2011年11月18日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谢竹云,男,1975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副教授。1997年参加工作,现为江苏大学财经学院财务系副系主任、教师支部书记,江苏大学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2009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商学院,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12年加拿大约克大学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公司财务与战略、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等研究。2013年5月9日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莫丽荣,女,1947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71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历任句容县财金局科员,镇江地区财政局科员,镇江市财政局工交科副科长,国资科科长兼工交科、会计科科长,镇江市国资局局长兼镇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兼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9月起任镇江市财政局调研员,2007年3月退休。2001年10月至今就职于镇江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任该公司顾问。2011年11月18日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2014-03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和六届十二次监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上海同田生化技术有限公司3,737,307.88-3,737,307.883,737,307.88-3,737,307.88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告附件

    1、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2、六届十二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3日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尤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胡宗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范立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邵守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选举谢竹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莫丽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许宝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吴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并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和六届十二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在2014年11月13日交易结束后,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4、17日9:00至17:00;登记及联系地点: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在上述时间内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 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传真:0511-88995648

    邮编:212006 联系人:黄镇锋

    (二)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样式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14年11月18日贵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为营业执照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

    (法人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事项:

    序号审议事项投票数
    (一)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董事候选人:尤廉 
    2.董事候选人:胡宗贵 
    3.董事候选人:范立明 
    4.董事候选人:邵守言 
    5.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平 
    6.独立董事候选人:谢竹云 
    7.独立董事候选人:莫丽荣 
    (二)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监事候选人:许宝华 
    2.监事候选人:吴杰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2、投票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于其在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13日)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表决票数集中投给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表决票数分散行使,投给数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且所投票数可以不相等,但股东对候选人行使的表决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表决票数。

    附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746索普投票9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对应的议案。如1.01元代表第一个议案组第一个表决项,2.01元代表第二个议案组的第一个表决项,依此类推。

    3、董事、监事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我公司100 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共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700 股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监事候选人共有2 名,则该股东对于监事选举议案组,拥有2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议案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一、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董事候选人:尤廉1.01 
    2.董事候选人:胡宗贵1.02 
    3.董事候选人:范立明1.03 
    4.董事候选人:邵守言1.04 
    5.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平1.05 
    6.独立董事候选人:谢竹云1.06 
    7.独立董事候选人:莫丽荣1.07 
    二、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8.监事候选人:许宝华2.01 
    9.监事候选人:吴杰2.02 

    二、网络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 年11 月13 日A 股收市后,某股东如持有“江苏索普”(股票代码600746)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7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举例如下:

    序号议案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
    一、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董事候选人:尤廉1.01700100300
    2.董事候选人:胡宗贵1.02 100150
    3.董事候选人:范立明1.03 10050
    4.董事候选人:邵守言1.04 10050
    5.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平1.05 10050
    6.独立董事候选人:谢竹云1.06 10050
    7.独立董事候选人:莫丽荣1.07 1005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