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涛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湘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湘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722,057,226.58 | 477,687,278.57 | 5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3,439,531.75 | 331,714,389.68 | 66.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91.64 | 22,076,018.57 | -100.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342,784,853.98 | 296,626,191.73 | 15.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950,085.46 | 48,940,780.73 | 2.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453,906.16 | 48,292,720.03 | 2.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7 | 16.54 | 减少4.4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93 | 0.8157 | -8.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493 | 0.8157 | -8.14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833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 | 52.5 | 42,0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吉蔚娣 | 3,560,000 | 4.45 | 3,56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徐培华 | 2,920,000 | 3.65 | 2,92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桂华 | 2,910,000 | 3.64 | 2,91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秦春霞 | 2,400,000 | 3.00 | 2,4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黄云飞 | 1,200,000 | 1.50 | 1,2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陶永生 | 1,200,000 | 1.50 | 1,2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杨华 | 1,200,000 | 1.50 | 1,2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杨艳萍 | 900,000 | 1.13 | 9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政涛 | 600,000 | 0.75 | 6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顾宝洪 | 4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000 |
李旭东 | 302,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2,981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民生上海聚财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00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金26号资金信托合同 | 2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000 |
李文华 | 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 |
长安基金-农业银行-长安旭诺1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174,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853 |
孙芬梅 | 119,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86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西财富通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14,9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982 |
仇方园 | 106,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509 |
贾晓宇 | 106,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19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吉蔚娣为实际控制人之一。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或2014年1-9月) | (或2013年度1-9月) | (%) | ||
货币资金 | 111,914,119.75 | 55,930,615.82 | 100.09 | 主要系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投资者投入资本及用于子公司基建 |
预付账款 | 14,670,441.57 | 10,753,779.28 | 36.42 | 主要系本期新项目模具采购量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976,536.67 | 121,389.48 | 704.47 | 主要系子公司基建保证金 |
存货 | 143,059,856.08 | 69,690,861.65 | 105.28 | 主要系新项目购入模具及新项目原材料准备增加 |
固定资产净值 | 219,883,679.01 | 164,919,565.76 | 33.33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加 |
在建工程 | 77,514,868.06 | 31,245,348.34 | 148.08 | 主要系本期公司基建投资及设备采购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31,307.17 | 3,774,008.46 | 35.96 | 主要系本期可抵扣亏损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短期借款 | 45,000,000.00 | 65,000,000.00 | -30.77 | 主要系本期归还部份贷款 |
应付账款 | 58,545,094.36 | 37,496,084.33 | 56.14 | 主要系本期新项目模具及原材料采购量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4,668,286.52 | 7,840,238.78 | -40.46 | 主要系2013年度奖金在本期发放,同时计提2014年1-6月半年奖金及9月工资 |
应交税费 | 2,288,845.00 | 11,199,407.17 | -79.56 | 主要系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增加以及应交所得税减少影响 |
应付利息 | 73,333.32 | 119,166.67 | -38.46 | 主要系本期末贷款余额减少导致计提利息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45,856,515.13 | 11,628,029.22 | 294.36 | 主要系本期预提子公司工程款 |
实收资本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33.33 | 主要系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
资本公积 | 176,188,382.72 | 24,413,326.11 | 621.69 | 主要系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本溢价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47,426.22 | 1,182,445.66 | 30.87 | 主要系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 |
管理费用 | 22,668,174.90 | 13,721,049.50 | 65.21 | 主要系本期工资及社保费、福利费、技术开发费、租赁费等增加 |
财务费用 | 2,555,778.34 | 1,232,890.19 | 107.30 | 主要系本期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60,085.45 | 662,038.53 | -60.71 | 主要系本期比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24,499.04 | 14,966.35 | 63.69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91.64 | 22,076,018.57 | -100.65 | 主要系本期新项目模具及原材料采购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322,571.09 | -49,081,054.89 | 94.21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50,166.66 | 8,536,366.67 | 1,674.18 | 主要系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投资者投入资本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公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订《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 未违反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本公司/本人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 未违反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联明机械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不因在公司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未违反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稳定股价方案确定的增持金额和增持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保证增持实施完毕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 未违反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的3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将按照回购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与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本次发行后至回购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孰高确定。在此期间本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 未违反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未违反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未违反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烟台万事达金属机械有限公司、沈阳联明机械有限公司、武汉联明机械有限公司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欠缴或缴纳不实等问题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或被要求补缴,其将全额补偿因此需要支付或补缴的全部相关款项。 | 未违反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业务。如出现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未违反承诺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本期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国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徐涛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