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68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成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15,810,188.39 | 917,044,767.36 | -0.1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72,537,887.26 | 870,620,831.44 | 0.2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791,528.26 | 41.30% | 108,804,063.74 | 13.1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121,053.09 | -15.75% | 37,917,055.82 | -13.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834,329.38 | 39.08% | 29,509,449.08 | -10.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8,105,655.58 | 10.4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42.86% | 0.14 | -41.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42.86% | 0.14 | -41.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 | -0.29% | 4.34% | -0.8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5,823.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83,188.2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527,714.79 | 委托银行理财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700.4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3,772.73 | |
合计 | 8,407,606.7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002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45% | 93,011,031 | 93,011,031 | ||
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6.03% | 43,276,986 | 43,276,986 | ||
MING XIANG CAPITAL I, LTD. | 境外法人 | 6.93% | 18,720,28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25% | 6,079,061 | |||
赖福平 | 境内自然人 | 1.30% | 3,500,000 | |||
石河子润木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 | 3,459,037 | |||
赵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1.26% | 3,400,000 | |||
新余文成工艺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0% | 2,167,567 | |||
赵吉 | 境内自然人 | 0.78% | 2,1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0.78% | 2,098,678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MING XIANG CAPITAL I, LTD. | 18,720,2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20,28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79,061 | 人民币普通股 | 6,079,061 |
赖福平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0 |
石河子润木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3,459,0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9,037 |
赵建平 | 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000 |
新余文成工艺品有限公司 | 2,167,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7,567 |
赵吉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098,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8,678 |
海口通合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544,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4,703 |
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 | 1,530,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0,998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双成药业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直接持有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双成药业实际控制人Wang Yingpu(王荧璞)先生直接持有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100%股份;王成栋先生与Wang Yingpu(王荧璞)先生为父子关系。MING XIANG CAPITAL I, LTD.与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的最终普通合伙人相同。此外,公司未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赵建平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东赵吉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2,10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80.50%,系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委托银行理财;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4.58%,系银行汇票到期解付及用汇票支付原材料、包装物、机器设备及工程款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64.36%,主要系赊销增加,期初应收账款净额106.54万;
4、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100.00%,系应收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已经全部收回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52.81%,主要系收回代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致;
6、存货较年初增加46.95%,主要系库存商品及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95.45%,主要系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委托银行理财;
8、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53.04%,主要系卡氏瓶灌装生产线、原料药精馏项目、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9、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46.16%,主要系在研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57.81%,主要系本期冻干粉针制剂二车间局部技术改造工程完工并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11、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使用本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包装物货款增加所致;
12、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63.23%,系年初预收货款已经发货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7.44%,主要系年初应付工资中包含年终奖,在2014年1月份发放,使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14、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61.29%,主要系年初包含上年四季度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较今年三季度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多所致;
15、实收资本(或股本)较年初增加50.00%,系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9,000万元所致。
(二)年初至报告期末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32.69%,主要原因为购进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多,使得本期应交增值税额减少、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2、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9.48%,主要系市场开发费用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59.62%,主要系较上年同期针对应收款项所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55.70%,系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三)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00.00%,系本期出售两台液相色谱仪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33.28%,主要系卡氏瓶灌装生产线、原料药精馏项目、新建固体制剂车间、车间技术改造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减少84.82%,系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委托银行理财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7月28日,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投资建设“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根据《投资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公司在宁波杭州湾新区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作为上述项目的运作实体。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 | 2014年07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 |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 2014年08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设立宁波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 |
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取得营业执照 | 2014年09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宁波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57) |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增资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双成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7,000万元。 | 2014年09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63)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自双成药业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 | 2012年07月24日 | 至2015年8月8日 | 严格履行 |
王成栋、Wang Yingpu(王荧璞) | 自双成药业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本人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双成药业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双成药业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现所持的双成药业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双成药业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双成药业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7月24日 | 至2015年8月8日、任职期间及离任后的18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
杨飞、陈汝君、王维、彭阿力、Teo Yi-Dar(张毅达) | 自双成药业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本人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作为公司董事,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双成药业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双成药业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现所持的双成药业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双成药业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双成药业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7月24日 | 以上公司董事已于2013年11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故该承诺履行期限为2015年5月1日。 | 严格履行 |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Ming Xiang Capital I, Ltd、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函》: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双成药业的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保证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从事对双成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双成药业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本公司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附属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双成药业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双成药业的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若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未来经营的业务与双成药业前述业务存在竞争,本公司同意将根据双成药业的要求,由双成药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的附属企业向双成药业转让有关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合法的途径对本公司或附属企业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双成药业存在同业竞争。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双成药业所有。 | 2012年01月 | 作为双成药业的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 | 严格履行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函》:1、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双成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双成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双成药业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2、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双成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双成药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双成药业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双成药业,由双成药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双成药业存在同业竞争。3、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双成药业所有。 | 2012年01月 | 任职期间 | 严格履行 |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Ming Xiang Capital I, Ltd、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一、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双成药业控股股东/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双成药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双成药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双成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双成药业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二、保证本公司以及因与本公司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双成药业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公司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双成药业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双成药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成药业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双成药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双成药业控股股东/股东的地位,就双成药业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双成药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三、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双成药业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方将不会向双成药业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四、如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双成药业所有。 | 2011年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王成栋、Wang Yingpu(王荧璞)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一、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双成药业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充分尊重双成药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双成药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双成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双成药业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二、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双成药业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双成药业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双成药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成药业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双成药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双成药业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双成药业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双成药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三、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双成药业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双成药业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四、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双成药业所有。 | 2011年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一、本人将严格履行作为双成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双成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作为双成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二、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双成药业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双成药业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双成药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成药业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双成药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双成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就双成药业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双成药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三、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双成药业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双成药业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四、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双成药业所有。 | 2011年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2年10月3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00% | 至 | 15.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675.61 | 至 | 7,678.77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677.1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报告期内执行新版GMP使得产品单位成本增加,研发费用支出、市场开发费用投入及市场和政策等因素的不确定性,预计2014年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一定幅度变动。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