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354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临2014-041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4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组建种子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的议案。
1、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更好借助现代电子商务,全面推进和扩展种子企业网络营销和多元化经营,中国种子协会组织、协调敦煌种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种业主体拟共同投资人民币3,980万元组建种子电子商务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300万元,占平台公司的注册资本比例为7.54%。
2、种子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及出资情况
(1)出资方式:平台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80万元。具体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12.56% |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12.56%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12.56% |
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12.56% |
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 | 500 | 12.56% |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300 | 7.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7.54%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7.54% |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 | 5.03% |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0 | 3.77%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2.51% |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 100 | 2.51% |
中国种子协会 | 30 | 0.76% |
合 计 | 3980 | 100% |
(2)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敦煌种业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
(3)种子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的基本情况
平台公司名称:北京爱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注册资本:叁仟玖佰捌拾万元整。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经济贸易咨询。
3、设立种子电商平台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技术的迅速发展正在对各个产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和变革,种子产业作为最基础的产业,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不断应用,一定程度上畅通了种子购销渠道,促进了农业的信息化和现代化。但由于种子产业的电子商务目前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种子网络购销的信用与监管、技术和服务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滞后和缓慢。为更好的借助现代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提升和拓展种子企业网络营销及多元化经营,在中国种子协会的组织下,本公司拟与我国种业领域其他优秀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种子电子商务平台公司,以集中各方优势资源,共同促进我国种业向着市场多元化、现代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 600354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临2014-042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4人,监事李铭元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组建种子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 600354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临2014-043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及以前会计年度的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等报表项目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上述的规定,公司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此外, 2014 年6 月,中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账面金额6870万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5、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
6、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7、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8、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通知》(财会[2014]23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上述会计准则变更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