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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陶一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双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念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4,513,887.12元,减少88.06%,主要原因是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6,028,410.58元,增长72.28%,主要原因是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并表所致。

    3. 应收保费:期末较期初增加41,895.00元,增长39.41%,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未收担保业务保费。

    4.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5,699,778.43元,增长114.20%,主要原因是和美并表及业务员预借差旅费。

    5. 存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202,829,034.81元,增长36.57%,主要原因:一是和美并表增加了库存;二是随着下半年公司产能和销售增长以及进入销售旺季,原料价格看涨,公司行情采购和战略备货增加库存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26,909,516.72元,增长48.39%,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养殖户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7.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298,814,437.52元,增长30.87%,主要原因:一是和美并表增加了资产;二是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增大生产能力以及子公司构建厂房、生产设备在建工程转固等所致。

    8. 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减少75,541,116.49元,减少32.1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构建厂房、生产设备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9.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51,173,805.20元,增长30.54%,主要原因是和美并表增加所致。

    10. 商誉:期末较期初增加401,088,428.66元,系收购和美增加所致。

    11.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25,843,006.02元,增长175.59%,系土地租赁费所致。

    12.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47,996,783.12元,增长59.1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增加了流动资金借款。

    13.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95,029,347.46元,增长91.74%,主要原因是收购和美,和美并表增加125,298,054.72所致。

    14.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8,300,190.67元,增长48.51%,主要原因是应交未交所得税。

    15. 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1,782,655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银行贷款利息为贷款到期日收取,导致贷款利息应付未付所致。

    16. 保险合同准备金:期末较期初增加659,800元,增长53.81%,主要原因是为养殖贷款提取的准备金增加所致。

    17. 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贷款结构,增加了长期借款。

    18. 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566,000元,主要原因是和美并表所致。

    19.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188,117,304.14元,主要原因是并购和美所致。

    20. 营业收入: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488,489,481.25元,增长49.09%,主要原因是和美并表增加2,525,844,279.93元。

    21. 已赚保费: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182,144.52元,增长198.25%,主要原因是收取的养殖贷款保费增加所致。

    22. 营业成本: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300,735,001.81元,增长50.20%,主要原因是和美并表增加2,372,881,145.63元。

    23. 销售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65,449,979.35元,增长29.37%,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美并表所致。

    24. 管理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52,068,749.67元,增长34.26%,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和美并表扩大所致。

    25. 财务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32,943,080.62元,增长258.02%,,主要原因是贷款增加所致。

    26.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995,300元,增长244.94%,主要是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27. 投资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067,709.56元,增长55.65%,主要原因是联营公司辽宁曙光盈利能力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所致。

    28.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8,123,092.57元,增长80.71%,主要原因一是和美并表,二是子公司所得税优惠到期所致。

    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39,805,162.57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对资金支付加强预算管理。

    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463,931,053.94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收购和美支付投资款所致。

    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86,880,697.79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增加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7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时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中郑飞艳、周展、王俊峰、张功军、饶晖共5人因个人原因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以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阶段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行权的条件,2014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以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原91人调整为86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014.4万份调整为1,884.6万份(不含预留股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原6.67元调整为6.58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8.08元调整为7.99元)。

    3、2014年7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激励对象离职涉及注销的201.6万份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涉及注销的628.2万份股票期权,上述涉及注销的合计829.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4、2014年7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办理完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原6.67元调整为6.58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原8.08元调整为7.99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年2月 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陶一山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调整事项报表科目影响金额是否影响

    净资产

    是否影响

    净利润

    2013年 12月31日2014年 9月30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乡县超帆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11,455,588.60-13,380,588.6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455,588.6013,380,588.60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4-08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