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总经理也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14-068。
二、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14-069。
三、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14-070。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1亿元与其他六方投资者共同投资组建成立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空港城”),公司占广东空港城股份11%。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金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共七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以现金投资组建成立广东空港城,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亿元。
2、公司2014年10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具体进展将另行公告。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2、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亿元;
3、 出资方式:投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原则上两年内分期缴交到位;
4、 经营范围:股权及基金投资,金融及物流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医疗及相关健康产业,产业园开发建设,实业投资等。(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5、 各方出资规模和出资比例:
序号 | 各投资方 | 出资规模(亿元) | 出资比例(%) |
1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3.50 | 35 |
2 |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40 | 14 |
3 | 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1.80 | 18 |
4 | 广州金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0 | 12 |
5 |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0.50 | 5 |
6 | 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50 | 5 |
7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 | 11 |
合计 | 10.00 | 100 |
各投资方均以认缴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持有广东空港城的股权。
三、 各投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直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大型企业,成立于2004年2月25日,注册资本35亿元,现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2、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2006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全资投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53.17亿元。
3、 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亿元。
4、 广州金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金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创业投资业务。
5、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5亿元。
6、 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
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7亿元,2009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2311)。
公司与上述其他各投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合作方以广东具有雄厚实力的国有企业为主,项目包括政府、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创投资本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吸收和借鉴先进的资本、技术、人才、经验和企业组织模式,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挥地方资源优势,通过国有资本的带动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产业落地,进而推动投资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项目预期收益可观。
本项目经营范围广泛,包括股权、基金投资,金融、物流服务等众多领域;公司投资该项目,即能积极参与到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大潮中,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还能借助国有企业雄厚的资本实力和正在打造的物流、金融等更多产业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生态。
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公司认繳出资1.1亿元占广东空港城11%股权,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9%、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8%,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产生重大影响。
五、 特别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具体进展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7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3:00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上市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查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对所有议案同一表决 | 100.00 |
议案1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3: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构。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志健、卢洁雯、杨华芳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00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