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小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阙海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蔺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73,843,431.37 | 2,120,075,748.30 | 2.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23,329,902.47 | 1,408,850,421.55 | 1.0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75,782,561.24 | 50.88% | 430,176,933.26 | 27.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345,496.49 | 65.93% | 41,511,530.91 | 12.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927,716.09 | 76.92% | 39,773,606.91 | 21.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3,817,137.47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1 | 49.17% | 0.1172 | 0.7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1 | 49.17% | 0.1172 | 0.7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0.19% | 2.93% | -0.8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38,469.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09,7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11,911.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5,684.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4,239.71 | |
合计 | 1,737,924.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政府补助-退税收入 | 6,908,279.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770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蔡小如 | 境内自然人 | 49.79% | 176,410,380 | 139,271,400 | 质押 | 106,400,000 |
陈融圣 | 境内自然人 | 7.99% | 28,302,492 | 28,302,492 | 质押 | 28,302,492 |
蔡小文 | 境内自然人 | 4.77% | 16,912,800 | 12,684,600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1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28% | 4,544,626 | 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伞形宝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其他 | 0.79% | 2,797,238 | 0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3% | 2,587,800 | 0 | ||
陈善庆 | 境内自然人 | 0.64% | 2,255,261 | 0 | ||
詹桂堡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957,109 | 1,957,109 | 质押 | 1,957,109 |
曾忠诚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957,109 | 1,957,109 | 质押 | 1,957,109 |
郭亮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931,910 | 1,931,910 | 质押 | 1,931,91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蔡小如 | 37,138,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38,980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1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544,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4,544,626 | |||
蔡小文 | 4,22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28,2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伞形宝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2,797,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7,238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2,58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7,800 | |||
陈善庆 | 2,255,26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5,26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03,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3,275 | |||
管伟新 | 1,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03,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3,874 | |||
李洁云 | 1,323,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3,03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蔡小如先生与蔡小文女士为姐弟关系,两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李洁云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323,033股股份。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重大变动说明 | |
货币资金 | 251,790,639.69 | 433,041,855.89 | -41.86% | 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及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
应收账款 | 299,612,646.85 | 223,222,791.02 | 34.22% | 主要系各子公司经营规模增长,且软件行业回款周期较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122,809,331.30 | 35,729,439.91 | 243.72% | 主要系增加研发投入及预付货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3,848,543.51 | 23,331,871.12 | -40.65% | 主要系收回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竞标中山通收购项目押金所致。 |
存货 | 168,768,149.53 | 127,056,692.47 | 32.83% | 主要系为第四季旺季销售备货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2,943.91 | 33,955,356.71 | -91.75% | 主要系收回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中山通智能卡有限公司的诚意金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3,868,000.00 | 81,968,000.00 | 38.92% | 主要系所投资亚宝药业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升及根据2014年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对江苏峰业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
长期股权投资 | 40,440,000.00 | 100,000.00 | 40340% | 主要系投资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有限公司所致。 |
开发支出 | 10,947,116.12 | 3,545,116.55 | 208.79% | 主要系子公司增加研发项目投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9,661,049.09 | 14,933,761.76 | -35.31% | 主要系年终奖金已经发放完毕所致。 |
应交税费 | 20,524,290.93 | 31,116,334.34 | -34.04% | 主要系本期支付部份应交税款所致。 |
二、利润及现金流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2014年1-9月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430,176,933.26 | 336,778,520.78 | 27.73% | 主要系对比去年同期增加新东网和中山中达两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591,194.60 | 1,579,325.51 | 127.39% | 主要系本期增加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所致。 |
管理费用 | 84,807,121.98 | 63,288,038.79 | 34.00% | 主要系子公司业务增长同时费用增加及本期对比同期增加新东网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财务费用 | 2,116,275.48 | -6,294,493.14 | -133.62% | 主要系本年银行定期存款减少而降低利息收入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7,916,307.06 | 4,975,802.76 | 59.10% |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对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434,182.06 | 65,562.90 | 3612.74% | 主要系子公司武汉金桥处置非流动资产及中山达华对外捐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0,570,254.81 | 6,970,643.25 | 51.64% |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对应税费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817,137.47 | -53,153,364.61 | 95.32% | 主要系本期对比同期增加中达小额贷款公司放贷净额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157,660.94 | -82,812,618.65 | 49.93% | 主要系本期增加长期资产投资及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24,334.88 | 104,868,193.69 | -55.44% | 主要系对比同期净借款减少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成立福建青少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力发展在线教育。
目前,福建青少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少年网络”)已完成工商注册,青少年网络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新东网出资330万元,持有其55%的股权,为新东网控股子公司。青少年网络是专门针对青少年互联网市场而创立的公司,以青少年为核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根本宗旨,以创新、共赢、专业、求实、诚信为经营理念,专注于政企信息化解决方案及青少年互联网(教育)产品开发与推广等业务。力争成为专业的信息化建设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和青少年互联网(教育)产品的核心创造商,打造青少年(移动)互联网教育生态圈,构建青少年互动教育新形态。福建青少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强强联合的科技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凭借共青团和新东网双重资源,通过为共青团和广大青少年提供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和优质互联网(教育)产品,将为公司带来广阔的青少年用户市场,更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青少年相关工作带来助力。该投资事项在公司总裁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目前,福建青少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展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该公司进展情况。
2、成立福建新东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足互联网支付领域,完善公司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关键环节。
为推动公司电子支付渠道建设,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完善公司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关键环节,公司在2014年三季度重点探讨公司在新的行业发展下的新的方向,提出了培育公司新型虚拟支付渠道运营主体的发展战略。经过探讨,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新东网发起设立新公司--福建新东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设立是公司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证产品销售的主动性、管理的方便性、以及统一的品牌服务形象。2014年10月22日福建新东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新东网出资700万元,持有其70%股权,广州市携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该投资事项在公司总裁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目前,福建新东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展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该公司进展情况。
3、中标北京低排放区和排污拥堵收费支撑技术研究应用示范政府采购项目,开拓车辆电子身份识别行业的实际应用。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联合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起的低排放区和排污拥堵收费支撑技术研究应用示范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此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960,200元。此次中标标志着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进入卫星导航定位电子系统、拥堵收费系统及物联网技术在城市交通行业的应用等新领域。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此次中标预示着公司真正涉足车辆电子身份识别行业的实际应用,并为未来参与北京乃至全国的电子车辆识别、车辆电子收费、排放与拥堵收费以及电子车牌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江志炎 | 新东网于2013年、2014年、2015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4,140万元、4,760万元。若新东网在盈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需向公司做出补偿。 | 2013年02月28日 | 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江志炎 | 自本人所持达华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达华智能的股票,也不由达华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新东网未实现承诺业绩的情形除外);自本人所持达华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第37个月至第60个月内的每12个月转让达华智能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达华智能股份数量总额的25%;本人所持达华智能股票上市后,本人由于达华智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取得的达华智能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要求。 | 2013年02月28日 | 2013年12月30日-2018年12月30日 | 正在履行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首发发行股票前全体股东 | 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3月01日 | 上市后的36个月内 | 履行完毕 |
全体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0年03月01日 | 上市后的36个月内、之后的任职期间及离职12个月内 | 正在履行 | |
蔡小如和蔡小文 | 其本人或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达华智能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达华智能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因其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达华智能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其本人予以全额赔偿;该承诺自签署之日起有效,直至其本人不再持有达华智能的股票或者达华智能的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2009年12月31日 | 该承诺自签署之日起有效,直至其本人不再持有达华智能的股票或者达华智能的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蔡小如 | 如果发生由于广东省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存在的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 2007年享受 15%所得税率条件不成立,公司需按33%的所得税率补交2007 年度所得税差额4,315,623.95 元的情况,本人愿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 2010年03月01日 | 上市后蔡小如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正在履行 |
公司 | 在2012-2014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2年07月06日 | 2012-2014年度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00% | 至 | 2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7,016.97 | 至 | 10,525.45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771.2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及对比同期增加子公司合并月份。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股票 | 600351 | 亚宝药业 | 61,100,000.00 | 10,000,000 | 1.45% | 10,000,000 | 1.45% | 94,300,0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参与亚宝药业定向增发 |
合计 | 61,100,000.00 | 10,000,000 | -- | 10,000,000 | -- | 94,300,000.00 | 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1年11月07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1年11月23日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 11 月 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认购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61,100,000 元,以 6.11 元/股的价格认购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关于股票 10,000,000 股,并承诺本次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于2011年11月23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现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 | |
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568,000 | 19,568,000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无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不再在“资本公积”科目列报,改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列报。同时对报表期初数作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
亚宝药业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 -1,105,000 | 1,105,000 |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半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6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