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公司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次审议三季报的董事会以通讯方式表决,全体董事均参加表决。
1.5公司董事长罗宁先生、总经理孙璐先生及财务总监李向禹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3,275,539,902.86 | 11,954,534,701.86 | 11.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840,847,401.38 | 5,785,755,414.72 | 0.9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05,981,993.64 | 38.05% | 1,635,843,971.96 | 20.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514,187.03 | 53.68% | 94,773,810.36 | 10.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208,842.13 | 37.09% | 73,273,937.06 | 18.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42,484,340.07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2 | 53.68% | 0.0604 | 10.0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2 | 53.68% | 0.0604 | 10.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增加0.13个百分点 | 1.62% | 增加0.15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826,266.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005,132.2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2,946.1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15,722.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62,856.67 | |
合计 | 21,499,873.30 | --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6,165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 其他 | 41.42% | 649,395,338 | 0 | 质押 | 315,0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4% | 11,551,853 | 0 | ||||
李欣 | 境内自然人 | 0.57% | 8,960,000 | 0 | ||||
卢伟华 | 境内自然人 | 0.51% | 8,026,777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7,041,933 | 0 | ||||
林梅英 | 境内自然人 | 0.43% | 6,714,644 | 0 | ||||
林珊 | 境内自然人 | 0.36% | 5,716,894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6% | 5,632,692 | 0 | ||||
侯智江 | 境内自然人 | 0.33% | 5,242,505 | 0 | ||||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33% | 5,20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 649,395,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649,395,33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1,551,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51,853 | |||||
李欣 | 8,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60,000 | |||||
卢伟华 | 8,026,777 | 人民币普通股 | 8,026,777 |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041,933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1,933 | |||||
林梅英 | 6,714,644 | 人民币普通股 | 6,714,644 | |||||
林珊 | 5,716,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5,716,89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632,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2,692 | |||||
侯智江 | 5,242,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42,505 | |||||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第7名股东“林珊”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716,894股; 第9名股东“侯智江”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143,305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进行列报,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注1] | 股东权益 (+/-)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 -71,206,579.40 | +71,206,579.40 | ||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 - | -88,954,895.51 | +88,954,895.51 | ||
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 | -210,161,474.91 | +210,161,474.91 |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根据新的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金额为40,266,815.25元。
3.1.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影响。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以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价,向中信国安拟定的股权激励对象提供1,650万股中信国安股票作为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所需股票的来源。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将以业绩考核为基础,具体方案将由中信国安董事会制定,经有关股东方确认和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 2006年01月23日 | 无 | 无法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我公司于 2010 年以持有的武汉广电数字网络公司 47%的股权认购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涉及的非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12 年11 月 21 日。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 49,624,328 股,并承诺其中 24,812,164 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 个月,另 24,812,164 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2年11月21日 | 12-36个月 | 部分完成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否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2006年后,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相关规定中的“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这一条款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股权激励的实施相冲突,故该股权激励方案最终无法实施。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股票 | 000665 | 湖北广电 | 516,589,254.48 | 49,624,328 | 12.76% | 49,624,328 | 12.76% | 683,502,243.31 | 3,969,946.2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重组增发股份 |
合计 | 516,589,254.48 | 49,624,328 | -- | 49,624,328 | -- | 683,502,243.31 | 3,969,946.24 | -- | -- |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4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有关会计政策并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4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4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4 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国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的企业范围内实行。根据规定,公司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于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除上述外,未变更部分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进行列报,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注1] | 股东权益 (+/-)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 -71,206,579.40 | +71,206,579.40 | ||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 - | -88,954,895.51 | +88,954,895.51 | ||
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 | -210,161,474.91 | +210,161,474.91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根据新的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金额为40,266,815.25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情况
上述五项具体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4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郑力女士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郑力女士已超过在企业兼职的年龄界限,故郑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力女士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郑力女士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尽快推举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对郑力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