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钦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家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建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83,427,533.64 | 1,777,050,179.42 | -5.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27,995,682.68 | 1,131,448,690.00 | -0.3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37,605,992.29 | -0.31% | 1,115,320,507.29 | 4.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49,265.51 | -45.29% | 15,928,759.33 | 5.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845,885.34 | -36.74% | 13,538,268.55 | 1.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5,232,805.40 | -8.3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0% | 0.04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0% | 0.04 | 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7% | -0.22% | 1.40% | 0.0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2,050.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99,253.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88,498.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5,398.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812.21 | |
合计 | 2,390,490.7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300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66% | 184,599,998 | 184,599,998 | 质押 | 133,000,000 |
陈钦武 | 境内自然人 | 6.33% | 24,000,000 | 24,000,000 | 质押 | 18,100,000 |
陈钦徽 | 境内自然人 | 3.80% | 14,400,000 | 14,400,000 | 质押 | 12,200,000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 | 10,503,780 | 10,503,780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优选成长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4% | 4,722,190 | 4,722,190 | ||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 & CO | 境外法人 | 0.67% | 2,543,019 | 2,543,019 | ||
深圳市佳鸿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6% | 2,111,535 | 2,111,535 | ||
梁瑞廉 | 境内自然人 | 0.52% | 1,980,000 | 1,980,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08融新54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2% | 1,954,501 | 1,954,501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35% | 1,323,957 | 1,323,957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 184,599,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599,998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 10,503,7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3,780 | |||
陈钦徽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优选成长 | 4,722,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2,190 | |||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 & CO | 2,543,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3,019 | |||
深圳市佳鸿顺投资有限公司 | 2,111,5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1,535 | |||
梁瑞廉 | 1,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0,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08融新54号 | 1,954,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4,501 | |||
UBS AG | 1,323,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3,957 | |||
黄志森 | 1,03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6,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除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与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为兄弟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数与期初数变动金额 | 期初数与期末数变动比例 | 说明 |
货币资金 | -169,698,465.58 | -41.84% | 主要是由于支付供应商货款、购买生产设备所致 |
应收票据 | -6,173,604.63 | -63.27% | 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票据,已到期存入银行。 |
其他应收款 | 5,844,093.32 | 50.91% | 报告期内供货保证金和股权意向金以及员工备用金增加,其他应收款增加 |
应收补贴款 | -2,318,256.13 | -63.61%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在报告期内收回,应收补贴款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15,419,496.06 | 361.23%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预付的广告费增加。 |
在建工程 | -119,341,870.31 | -88.83% | 主要是公司坪山基建项目在年末部分完工转固定资产,相应在建工程余额下降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74,455.97 | 36.42% | 主要是公司较年初坏账增加,导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5,042,025.16 | -41.61% | 主要是公司上年末应支付的员工工资,本报告期内已支付,相应应付职工薪酬下降。 |
应交税费 | -5,380,549.73 | -53.53% | 主要是本期因利润减少,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7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登载了《关于齐心文具与苏州和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中提示,公司将与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市齐心和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8,000.00万元人民币与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齐心和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2014年6月25日在深圳市签署《深圳市齐心和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深圳市齐心和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2014年7月2日及2014年7月9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4-023,2014-025。
2、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8日开市起临时停牌,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7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4年8月8日,公司在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4年10月14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自停牌以来,公司聘请会计师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工作,聘请评估师对标的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对标的公司开展深入尽职调查工作,对交易方案进行多次论证和讨论,目前仍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因标的公司存在涉及需行政审批的事项,且该事项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目前该事项已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也已受理其申请,并正在按程序审核中。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潜在纠纷,避免上市公司遭受或有风险或潜在纠纷,上市公司需要等待相关事项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为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4年12月12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12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时刊登于2014-10-14《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4-054。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深圳市齐心和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2014年07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日期:2014年7月9日,公告编号:2014-025 |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 2014年10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日期:2014-10-14,公告编号2014-054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陈钦武、陈钦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 2009年10月21日 | 3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太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 2009年10月21日 | 12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与陈钦鹏先生、陈钦奇先生、陈钦发先生 | 为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业务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与陈钦鹏先生、陈钦奇先生、陈钦发先生分别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人将继续不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现有业务相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承诺人也不会通过投资其他公司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现有业务相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贵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股的企业将不与贵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贵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股的企业就该等构成同业竞争之业务的受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或收购,贵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拟出售与贵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技术,贵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公司保证在相关资产、业务出售和技术转让时给予贵公司的条件不逊于本公司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4、在本承诺人与贵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 2009年10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公司 |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2012-2014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现金分红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 | 2012年08月14日 | 2014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2013年06月26日 | 2016-6-25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3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760.54 | 至 | 3,588.7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760.5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预计公司2014年全年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钦鹏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59)刊登于2014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至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全资境外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内可办理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保理、进出口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期限、融资品种、金额、利率、额度等相关要素以合同或协议签订为准,并授权总经理陈钦鹏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两点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8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60)刊登于2014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法人签字原件;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飞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10 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4-05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6日~11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15:00至2014年11月1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4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8楼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11月1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18 传真:0755-83002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齐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序号,以1.00 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议案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议案一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 年11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1月 17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人:赵文宁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comix.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邮政编码:518118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