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编号:临2014-058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冠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源投资”)的通知,冠源投资分别于1、2014年10月9日与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兵团支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12,500,000股股权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冠源投资于2014年10月27日收到该“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2、2014年10月27日与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兵团支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12,500,000股股权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合计解除股权质押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92,421,004股的6.3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60,466,354股的15.58%)。
二、再次质押股权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接到冠源投资的通知,冠源投资再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兵团支行,并于2014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一年。
截止本公告日,冠源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160,466,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9%。冠源投资本次质押的总股数为11,000,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6%,累计质押的总股数为57,000,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5.52%,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
本次股权质押是为冠源投资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兵团支行的壹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所做的质押担保,冠源投资能够按期足额偿还上述贷款,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