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同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模具会计处理办法的议案》。鉴于随着公司下属子公司硬质合金刀具、刀片及磁材业务的发展,公司生产中需使用单位价值较高的模具逐步增多,这类模具为生产商品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要求;为加强对模具的管理,真实反映公司模具的使用状况,董事会同意修改模具会计处理方法,将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要求的模具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使用年限预计2-5年。
本次模具会计处理方法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预计对本年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177.34万元。
本次模具会计处理方法修改虽然改变了报表的列报项目,但由于该事项属于不重要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五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不需要追溯调整。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68)。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关闭全资子公司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照明用钨丝、灯丝业务萎缩,同意关闭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总裁班子组织实施;关闭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处置收益约1,000万元。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兆奕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模具会计处理办法的议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66)。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68)。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本年度前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 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 2013-12-31 调整前 | 2013-12-31 调整后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 | 17,283,348.10 |
长期股权投资 | 566,615,682.07 | 549,332,333.97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六项会计准则,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金额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