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淑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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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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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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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签署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投资意向书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推进本次股权收购的相关工作,公司与各相关方就股权收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在论证、协调、沟通,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2014-032号、2014-033号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马小丰先生、董事蔡志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马小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蔡志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4年10月18日公司公告。
3.本年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理财产品,累计金额86,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累计金额47,1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本公司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2014年10月19日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根据相关规定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缩减原募集资金项目“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总额由8,514万元变更为5,580万元,较原先减少2,93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4-036,《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4年11月17日(周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4-037,《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已于2014年10月19日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朱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适当缩小投资规模,是由于外部投资条件发生了变化,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及时应对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做出的决定。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6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 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
●变更内容:缩减投资规模,投资总额由8,514万元变更为5,58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7号《关于核准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00万元(人民币元,以下简称“元”),扣除发行费用14,196.68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5,303.318万元。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国浩验字[2011]第5号《验资报告》审核,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5个,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219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19,084.318万元。
根据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拟用8,51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截至目前,已投入金额约为3,587万元。因市场等条件变化,拟不再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原项目,而缩减投资规模,将投资总额由8,514万元变更为5,58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380万元),较原先减少2,934万元。变更后的项目拟投入的总金额为5,58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80%,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缩减原募集资金项目“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总额由8,514万元变更为5,580万元,较原先减少2,934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已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意见号(沪发改产备(2010)2号)。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8,5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6,4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5万元,预备费51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38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半,经营期第二年为达纲年,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13,800万元,税后净利润2,920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3.8%。
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原有两个子项——数字化变电站和电厂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实际投入3,587万元。数字化变电站子项已基本按计划完成。由于外部投资条件的变化,为了规避风险,及时应对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停止对电厂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的投入,同时调整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估计为5,58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380万元),较原先减少2,934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存储于原存管账户,待明确用途并履行必要程序后再行使用。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原有两个子项,见下表:
■
其中第2子项——电厂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是主要运用在电力行业特别是热力发电厂的系统集成服务业务。立项时我国在电力行业的投资迅速增长,使电力行业成为增长最快的也是最大的分布式控制系统市场。立项后因经济建设减缓、煤价上涨、环保问题等原因,国家政策性压缩火力发电厂的投入,致使每年新建电厂数量迅速下降了60%,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投资电厂分布式控制系统集成业务将带来很大风险。
公司为了规避风险,及时应对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拟停止对电厂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的投入,同时调整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的投资总额。
三、变更后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为缩减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的投资规模,停止对电厂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的投入,同时调整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估计为5,58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380万元),较原先减少2,934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存储于原存管账户,待明确用途并履行必要程序后再行使用。
项目变更后,产品的具体方案和生产规模如下:
■
经营期第二年为达纲年,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10,800万元,产品总成本费用为8,964万元,年利润总额为1,836万元,税后净利润为1,560万元。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6年(不含建设期,按税后/所得税税率15%计算)。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及时应对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继而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做出的决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适当缩小投资规模,是由于外部投资条件发生了变化,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及时应对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做出的决定。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东吴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变更投资总额,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及时应对市场,具有合理性;同时,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广电电气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广电电气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合理的、必要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7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7日(周一)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周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周一)14:00召开。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详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另与本议案相关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亦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0日(周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11月14日(周五)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
联系人:宗冬青、赵永祥
电话:021-67101661、021-37531465
传真:021-67101890
邮编:20140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登记回执
截至2014年11月10日(周一)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股,我公司/个人拟参加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14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7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
(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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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周一)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61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