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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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报告期内未发生新的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截止报告期末所涉股票数量为8,09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0.4%。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 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9,509,576,096.00元。
2.报告期内,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与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署《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售历史权益分派产生的零碎股22,066股,实际出售净所得(含利息)为人民币456,857.26元,并于2014年8月27日到账,该等零碎股出售净所得计入股东权益资本公积科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注:公司关联方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承诺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四、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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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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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6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作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上述6项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主要影响参见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变动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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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重要影响。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