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梅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智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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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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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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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185.20%,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3.12%,主要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经销商款项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68.16%,主要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7.33%,主要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支付的店面押金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加67.56%,主要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增加对合营企业投资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122.92%,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增加工程投入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30.87%,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前期收到的预付货款相应的货物已发出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44.63%,主要是本公司期末尚未支付的工资奖金增加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1032.57%,主要是本公司计提的可转债利息增加所致。
(10)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增加631.00%,主要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同仁堂商业已宣告发放2013年度股利尚未实施所致。
(11)长期借款减少,主要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1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大幅减少,主要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科技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60.97%,主要是本期计入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106.44%,主要是本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19.93%,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大幅减少,主要是上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同仁堂国药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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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准则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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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公开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5.2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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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准则,公司正在对目前的薪酬制度进行分析。若公司存在符合设定受益计划规定的薪酬内容,公司将按照精算的方法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测算,必要时公司将聘请精算人员提供专业服务。目前尚无法提供按照精算方法测算的定量调整数据。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数据调整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3.5.3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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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公司将原列入财务报表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项目,调整列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将原列入财务报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项目,调整列入“递延收益”项目。
3.5.4 其他
说明: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修订或新增各项准则的通知,本公司分析认为,实施修订或新增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梅 群
日 期: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4-030
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梅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财政部自2014年1月起陆续颁布、修订多项会计准则,其中七项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4年7月23日颁布之日起执行,并要求企业于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按照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相应财务信息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4-031
转债代码:110022 转债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会计准则,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实施变更程序并调整相应财务信息,是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与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4-032
转债代码:110022 转债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2014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多项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变更和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4年1月至3月期间,陆续发布七项新增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七项准则需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期施行。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前述会计准则内容及相关规定,公司需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部分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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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表》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公司将原列入财务报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项目,调整列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将原列入财务报表 “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项目,调整列入“递延收益”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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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公司正在对目前的薪酬制度进行分析,若存在符合“设定受益计划”规定的薪酬内容,公司将按照精算的方法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测算,必要时将聘请精算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公司目前尚无法提供按照精算方法测算的定量调整数据。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数据调整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修订或新增各项准则的通知,本公司分析认为,实施修订或新增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的说明
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应财务信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变更会计政策与财务信息调整的事项以议案形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对于暂时无法确定影响的单项会计准则,公司也将做好分析、测算工作,并严格按照上交所的规定在2014年年度报告时履行相应披露程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对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与财务信息调整的事项一致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会计准则,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实施变更程序并调整相应财务信息,是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与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