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徐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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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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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资产和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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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财务状况、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均未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4-043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上年同期或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报备文件: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