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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孙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王化冰、总会计师伊继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计划财务部经理高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5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6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了相应调整。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进行了重分类,由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金额0元(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30,000,000.00元,减值准备30,000,000.0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没有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三季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5.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3.5.3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5.4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合并范围产生影响。

      3.5.5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影响的说明

      3.5.6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其他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3.5.7其他

      公司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亮

      日期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4-03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10月30日(周四)上午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决定将该报告及其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披露。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21日(周五)上午9: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孙旭先生接替姜越先生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详见2014年10月31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37)》。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4-03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10月30日(周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披露。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孙旭先生接替姜越先生任公司监事的预案

      根据公司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会议同意,孙旭先生接替姜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孙旭先生简历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

      孙旭先生简历

      孙旭先生,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项目经理,兼任浙江上三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二部项目经理。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4-03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1日(周五)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11月21日(周五)上午9:30

      4、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22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14年11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是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赵晓玲女士

      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传真:0531-89260050

      3、会议材料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3、此委托书剪贴或复印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代码:738350;投票简称:山高投票。

      三、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738350;

      3、表决方法: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一,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四、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采用网络投票的,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若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6、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