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肖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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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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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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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票据到期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4、应收股利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由于联营企业分配股利增加而尚未支付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由于往来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由于短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由于技改项目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度年终奖发放所致;
11、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缴纳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12、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是由于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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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借款规模扩大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清理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计提递延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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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货款回笼加快及票据到期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报表相关科目差异说明
本期现金流量表中的“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7,807,252.99元,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初数389,169,122.84元不一致,差额产生的原因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超过三个月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其中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单60,485,185.80元、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承兑汇票保证金7,876,684.05元、扣除理财产品17,000,000.00元,合计51,361,869.85元。
本期现金流量表中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23,441,103.57元,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末数533,949,801.45元不一致,差额产生的原因是: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承兑汇票保证金10,508,697.88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月6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0号)。核准批文日期为2014年 4月11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能实现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为保证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债券发行,该批复于2014年10月11日失效。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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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按照规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执行,对公司 2013年末以及本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对2013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对总负债不产生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处理。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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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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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1)世纪证券原采用成本法核算,且已计提9,196,012.00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次追溯调整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百视通)为上市公司,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现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市价变动调整资本公积。追溯调整后2013年1月1日资本公积增加337,234.60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99,057.10元;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少79,283.88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177,696.12元、资本公积增加582,158.49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516,253.75元;2014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少69,956.36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890,943.64元、资本公积增加435,123.26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85,864.02元;
(3)江西省电子科学研究所原采用成本法核算,本次追溯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5.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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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该增资事项发生时间为2013年12月,本次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13年度的净利润减少62,933,599.93元,对2013年1-9月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2013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2013年末及本期末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文
日期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58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1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三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14年10月29日上午8:30,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革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导致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6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59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1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4年10月29日上午9:30,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肖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60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61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裁签订银行综合信贷业务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授予总裁签定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银行综合信贷业务合同的权力(授信合同不受此限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4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科技”)对逾期5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1,900,850.66元进行核销,联创电缆科技已对该批其他应收款100%提取了坏账准备,对当期损益不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60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对2013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对总负债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 年1 月26 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第9 号、第30 号、第33 号、第37号、第39 号、第40 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 年7 月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一)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处理。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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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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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1)世纪证券原采用成本法核算,且已计提9,196,012.00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次追溯调整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百视通)为上市公司,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现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市价变动调整资本公积。追溯调整后2013年1月1日资本公积增加337,234.60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99,057.10元;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少79,283.88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177,696.12元、资本公积增加582,158.49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516,253.75元;2014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少69,956.36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890,943.64元、资本公积增加435,123.26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85,864.02元;
(3)江西省电子科学研究所原采用成本法核算,本次追溯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更对于公司财务报告影响(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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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公司财务报告影响(二)的说明:
该增资事项发生时间为2013年12月,本次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13年度的净利润减少62,933,599.93元,对2013年1-9月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2013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2013年末及本期末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目前对公司财务报告暂无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已按要求执行,不涉及财务报表的调整。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导致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导致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61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余额: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本次为华联科技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联)对华联科技的累计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为其全资子公司华联科技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00万元,期限为三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联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洪塘头一路120号;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天荣;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9月30日华联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704.75万元,总资产3,180.64万元,负债2,088.32万元,所有者权益1,092.32万元,其中贷款为0元。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0月29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05%,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