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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立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詹爱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4%,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广州市德裕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德裕")报告期解缴部分土地增值税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公司赎回7日国债逆回购产品所致。

      (3)应收帐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子公司上海同达创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贸易")收回商品销售款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21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同达贸易预付商品采购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2%,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报告期收回逸品台项目销售尾款及公司收回参股公司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报栏")借款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3%,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投资财通基金富春46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1%,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确认对参股公司上海报栏投资收益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4%,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报告期转回部分土地增值税准备金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44%,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预收房产销售款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8%,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报告期解缴部分土地增值税款所致。

      (11)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823%,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增加应付2013年度现金股利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0358%,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3)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6%,主要是由于本期广州德裕房产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8%,主要是由于本期广州德裕计提土地增值税所致。

      (15)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2%,主要是由于同达贸易本期广告宣传费(含商超费用)增加

      所致。

      (16)财务费用同比增加91%,主要是由于同达贸易贷款增加而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5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额增加所致。

      (18)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2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广州市同达装饰建筑有限公司股权及参股公司上海报栏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19)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57%,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广州德裕产生购房违约金收入所致。

      (20)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6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支付租户租金面积补差款所致。

      (21)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9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1%,主要是由于本期广州德裕房地产销售收款同比减少及广州德裕解缴部分土地增值税款和同达贸易增加商品采购支出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15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投资的国债逆回购产品赎回率较同期增加所致。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5%,主要是由于同达贸易本期银行短期借款金额增加及上年同期广州德裕分红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及其相关临时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且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主要原因为房产销售收入减少。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未产生影响。

      2、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执行,新准则的实施未对公司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上述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未产生影响。公司对江都亚海造船有限公司投资成本15,530,140.27元,计提减值准备15,530,140.27元,已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应科目核算。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4-047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六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参与了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4-048。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4-048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新增《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8项具体准则,其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5项具体准则,新增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3项具体准则。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公布之日(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其余修订和新增的7项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

      上述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未产生影响。

      2、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外,公司已经执行修订和新增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7项具体准则,这些会计准则执行未对公司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