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费屹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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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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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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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公司本期增加预收房款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本期末未结算的票据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减少应收往来借款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增加厂房及车间改造工程支出所致;
(5)预收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产项目增加预收房款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项目公司预交各项税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应转出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9)资本公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溢价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10)盈余公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溢价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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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比去年同期减少销售;
(2)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比去年同期减少销售同时成本结转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同比去年减少销售相应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5)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收到参股公司红利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6)营业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房产板块部分商业楼盘实现销售且相应营业利润较高所致;
(7)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处置非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所致;
(8)利润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9)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项目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利润相应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控股子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净利润所致。
2014年1-9月合并报表现金流量表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92.3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21.02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50.21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360.56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收到的往来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583.54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投资支付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4,965.90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7,613万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 家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3,060.88万元。因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实施完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人民币6.9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95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613万股调整为不超过7,635万股。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6.21%(含26.21%),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正处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包括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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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费屹立
日期 2014-10-31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4-020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主持,会议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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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包括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4-021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二次监事会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马凤英女士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经营状况和成果,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会计数据真实、完整。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