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郭华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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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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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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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 年09月09日起连续停牌。2014年09月16日、9月23日、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10月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将在继续停牌期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4 年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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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8930万元,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出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此项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4 年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4-028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1名,会议发出通讯表决票11张,收到有效表决票11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决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8930万元,具体资产明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30万、上海融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00万,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出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此项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4 年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六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4 年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同时登载的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0。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4-029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4-030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2014年7月1日
2、变更的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具体准则对前述具体相应准则的替换,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对前述具体准则的补充。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以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8930万元,具体资产明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30万、上海融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00万,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出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此项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4 年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六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4 年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