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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郝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我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先后实施完成《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的缩股、让渡工作,《重整计划》基本执行完毕,并开始根据《重整计划》的要求筹划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2014年7月21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系列议案,公司并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草案)等系列报告书、公告,同时也发出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年10月10日,青海省国资委发出《关于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项的复函》(青国资函[2014]51号),同意我公司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事项。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停产,以及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经营、一定程度上化解公司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筹划新增矿产品等贸易业务,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寻求支持。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向青海国投报送了《关于请求支持我公司开展矿产品等贸易业务的函》并与青海国投进行了商谈。青海国投于2014年10月13日正式复函我公司,拟同意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我公司提供6000万元额度的资金,以支持我公司开展矿产品等贸易业务;待我公司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可向青海国投提出正式申请,届时双方再行商议合作细节。

      2014年10月1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系列议案。

      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材料。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主要由于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增长。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12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资料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0号小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矿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的议案,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已正式受理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申请。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经营、一定程度上化解公司被暂停上市的风险,自筹不超过八百万元的资金,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核准我公司经营范围后开展矿产品贸易业务。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

      贷款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开展相关工作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我公司向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六千万元额度、委贷利率不高于10%的一年期的委托贷款,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支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并全权组织开展相应业务,董事会不再就逐笔委托贷款形成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郝立华、史永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

      项,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和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及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12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我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额度、委贷利率不高于10%的一年期的委托贷款,以保障公司新增矿产品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

      ●此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并发表独立意见。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及不同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

      国投”)申请6,000万元额度、委贷利率不高于10%的一年期的委托贷款,以保障公司新增矿产品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青海国投将通过银行根据我公司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分批逐笔发放该委托贷款。

      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并全权组织开展相应业务,不再就逐笔委托贷款形成决议。

      二、关联方介绍

      青海国投的实际控制人为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海国投持有我公司11.5%的股权,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纬二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姚洪仲

      4、注册资本:45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13日)

      一般经营项目:对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发起和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开发;矿产品开发(不含勘探开采)、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青海国投经审计的总资产19,104,242.69万元,净资产10,544,142.85万元,营业收入2,465,060.89万元,净利润130,905.73万元。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向青海国投申请6,000万元额度、委贷利率不高于10%的一年期的委托

      贷款,以保障公司新增矿产品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青海国投将通过银行根据我公司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分批逐笔发放该委托贷款。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

      保障我公司矿产品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在一定

      程度上化解公司被暂停上市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开展相关工作的议案》,关联董事郝立华先生、史永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钱英女士、王富贵先生、程友海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贤成矿业本次向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以保障公司矿产品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化解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相关委托贷款利率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贤成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郝立

      华、史永宁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贤成矿业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三)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

      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先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该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12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00时

      ●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我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120号公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00时;

      股东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9:30-11:30,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0号小办公楼4楼;

      6、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六千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委托贷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及全权组织开展相应业务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4年11月1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我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股东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0号小办公楼4楼;

      3、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13:20-13:50。

      五、其他:

      1、本次会议联系电话:0971-6336802 传真:0971-6336802

      2、联系人:陶园园

      3、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4、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将准时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4:00开始,敬请各位参会股东务必带齐出席会议所需股东资料并配合会议工作人员的工作,于会议规定登记时间内抵达会议召开地点并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手续。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近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公司出席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限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内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如下: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四)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所示:

      ■

      二、投票举例

      (一)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六千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委托贷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及全权组织开展相应业务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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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六千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委托贷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及全权组织开展相应业务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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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六千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委托贷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及全权组织开展相应业务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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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