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明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晓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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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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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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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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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4年3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将原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为0.1%),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时对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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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原以成本法计量的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2,289,750.00元,同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4,843,462.50元,影响201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27,446,287.50元。
自2014年1月1日至资产负债表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144,625.00元,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负债-321,693.75元,共计影响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1,822,931.25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共计影响净资产25,623,356.25元。
3.5.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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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明武
日期:201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4-032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 :临 2014-033)。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发表的审核意见刊登于201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杨昊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杨昊悦女士简历
杨昊悦 女 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助理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曾任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集团办公室副主任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4-033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4年7月1日。
(二)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情况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将原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为0.1%),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时对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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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不涉及调整的准则的说明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各项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4-034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永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并发布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报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报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各项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