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26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的部分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调整金额23,590,469.91元;由于职工薪酬涉及设定受益计划,短时间内无法进行精算及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同意暂不按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对涉及该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或调整,公司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27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的部分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调整金额23,590,469.91元;由于职工薪酬涉及设定受益计划,短时间内无法进行精算及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同意暂不按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对涉及该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或调整,公司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变更或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28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等会计准则,对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调整,对职工薪酬的变更调整将在本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和上年度的总资产、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按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需进行调整或变更事项
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修订以前在“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部分项目,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准则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对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的部分股权投资已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并按要求追溯调整年初数,影响调整列报的金额23,590,469.91元。此项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和上年度的利润及股东权益。该部分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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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暂时无法按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的事项
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公司向内退职工及退休人员提供的薪酬属于“设定受益计划”的范畴。该项计算涉及人口统计生命周期等,需专业人员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测算,短时间内无法进行精算及提供定量调整数据,但经公司初步测算,此项数据调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表将不对“设定受益计划”进行确认、计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并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的部分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由于职工薪酬涉及设定受益计划短时间内无法进行精算及提供定量调整数据的原因,同意暂不按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上述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